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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

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gqiao.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潮州市湘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qiao.gov.cn)上查阅该《目录》。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还采用以下公开方式: 通过政务公开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请填写《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湘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复制有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局电子邮箱:xqnyj@126.com。本局将按规定时限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或者予以公开。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当场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工商业经济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2.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潮州市新洋路湘桥区党政办公大楼1204;邮编:521000;接受申请时间: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30;联系电话:2215101。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3.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三、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反映和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