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巡察工作

2023-05-12 19:22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基层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近日进驻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巡察工作。5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陈泽就此次巡察工作作动员讲话,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旭湘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陈泽宣布了七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的主要任务、工作方式、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他指出,本次巡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开展监督检查。他强调,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及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加强组织协调,采取积极措施,认真配合巡察监督。区委巡察组将坚持与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同题共答,为“政治体检”把好脉、开好方,共同完成本轮巡察任务。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旭湘作表态发言。一是提高认识,坚决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部署。二是积极支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落实整改,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从2023年5月12日至6月下旬,对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潮州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和《湘桥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区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处理。巡察期间,区委第三巡察组设专门联系电话:17728682973(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湘桥区党政办公大楼9楼区纪委办公室(910室)转区委第三巡察组,邮编:521011,邮寄信封请标注“潮州市湘桥区委第三巡察组收”。

       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参加了动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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