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湘桥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2023-05-25 17:29  稿件作者:潮州市湘桥区审计局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20235月在潮州市湘桥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湘桥区审计局局长黄晓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审议。

20229,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湘桥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按照审议意见要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有关主管机关和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推动问题及时规范整改,做实审计“后半篇文章”。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各项要求,严格对照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进行整改,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研究部署进一步强化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2022826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强调要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强化各方责任,确保对账销号,见底清零。2022127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批示,要求政府督查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强调审计整改工作务必从快、从严、从实;并于20221228日,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计整改进展情况,要求各级各部门自觉做好审计整改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审计机关及时督促。

(二)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

各被审计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落细,动真碰硬抓好审计整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建立清单台账,深入剖析原因,采纳审计建议,逐条制定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成效。

(三)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

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区审计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制订《潮州市湘桥区审计局审计整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审计问题整改台账,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明确整改要求,加强督促指导。202212月,区政府督查室组织对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积极发挥区审计局牵头协调作用,落实区审计局加强沟通联系和业务对接,分类指导和定期跟踪督导各单位、各部门的整改工作情况,确保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贯彻到位、执行到位、落实到位。8个整改责任单位针对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完善相关制度,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总体来看,审计整改质量进一步提高,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大多数进展顺利。有关单位部门制定修订了一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屡审屡犯现象初步得到遏制,审计整改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关于湘桥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02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分别有69个、10个、23个。截至20233月底,已完成整改90个,未完成整改12个,整改完成率88.24%,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有69个(占100%)已完成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有8个(占80%)已完成整改,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有13个(占56.52%)已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大多已制定了整改措施或整改计划。通过整改,相关单位共上缴财政资金1651.87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29万元,追回资金6.15万元,拨付盘活滞留资金771.18万元,调账处理资金34.63万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4项。主要情况是: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共涉及问题21个,相关部门已整改19个,正在整改问题2个。

1.区级财政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不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区财政局于2022710日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管;2022525日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2021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暨预算调整报告及人大审议意见。

2)针对预算编制、管理不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区财政局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开始,年初预算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将上级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额编入区级预算,按规定向区属预算单位下发编制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通知,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以批准的预算为依据严格做好预算支出管理;20214月“数字财政”上线后,湘桥区完成了电子支付改革在区级预算单位的全覆盖;加强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与监督,确保财政资金按规定支出与核算,在2022年决算报表编制减少错用科目的现象。

3)针对非税收入执收管理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停车费、租金收入、股权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各单位清退津补贴等非税收入1471.87万元已上缴国库。

4)针对政府资金管理不合规、盘活不及时方面存在的问题,区财政局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扶持力度,同时通过盘活区级存量资金等方式填补我区历年来形成的财政缺口,消化历年挂账,已清理392.8万元;区财政局加大执行力度,对项目已开展、有资金需求的,敦促预算单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确实无法支出的,收回统筹使用,已盘活751.7万元。目前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5)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不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追回多发养老保险待遇金额4.98万元。

2.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会议费及“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街道(镇)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足额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会议费和“三公”经费支出。

2)针对部门存量资金及应缴款项未及时上缴方面存在的问题,涉及的11个单位已上缴存量资金711.27万元。涉及的3个单位已上缴应缴款项13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共涉及问题15个,相关部门已整改13个,正在整改问题2个。

1.中央、省级、市级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未发挥直达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区财政局敦促有关单位及时制订资金分配方案,2022年省级财政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资金已在规定时间内分解下达;涉及的2个街道(镇)已将沉淀的优抚对象补助资金3.79万元上缴区财政;涉及的2个工程项目分别于202210月、11月竣工验收。

2)针对直达资金发放不合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强与市财政局、资金使用单位业务对接,及时将资金信息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准确和完整;20232月起,区财政局按月直接支付优抚对象补助资金至各对象个人账户;区退役军人局追回多发资金1.17万元。

2.三保”财政保障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历史“三保”支出挂账未清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在20229月转列支出,消化历史“三保”支出挂账。

2)针对补助资金下达发放不及时方面存在的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已发放2021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43.12万元;铁铺镇减少支付环节,已将2021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区财政局敦促区卫生健康局做好资金分配方案和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拨付进度。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3)针对初高中教职工超编、高中师生比超过国家标准的问题,20228月区委编办已批复区教育局调整核定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核定的请示,区教育局按照编办批复文重新下达区各中小学校编制,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重点民生和公共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共涉及问题25个,相关部门已整改22个,正在整改问题3个。

1.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项目资金分配、报备、拨付不及时方面存在的问题,区水务局加强与项目实施单位衔接,及时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区财政局在资金下达后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针对未按规定设定及复核绩效目标的问题,区水务局按要求设定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区财政局按规定复核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做好本地区绩效目标管理总体工作。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部分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凤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制订《凤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健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关于规范临时聘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规定》,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已完成31名困难群众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4名重度残疾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联合各村、居委对重度残疾人开展宣传和通知,逐步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对村卫生站的监管、指导和检查,按村卫生站实际的工作量进行考核,逐步提高资金拨付比例,辖区乡村医生较审计时增加4人,平均年龄降低,人员资格职称提高。

2)针对部分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管理未达标的问题,凤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通过街道维稳中心及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联合,多渠道采集信息,逐步提高健康管理率,努力完成公卫服务各项任务绩效目标,促进区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发展。

3.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部分债券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2022年区财政局将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列入预算调整方案,并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意。

2)针对部分2020年度项目进展缓慢,资金使用绩效低方面存在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加强2020年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落实业主单位责任,督促各业主单位按照计划时间完成项目及竣工验收;要求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府采购、验收程序业务学习,强化服务类采购合同审核,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及服务效果等内容。聘请法律顾问,加强培训指导,相关合同签订前征求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已协调采购方对社光村、高厝塘村智能四分类垃圾收集箱进行全面检修,督促社光村对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备进行检修,设备均能正常运行。

区人民医院已完成闲置的电子胃镜设备选址工作,目前在设计阶段,相关操作人员完成学习。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凤新街道已全面完成高厝塘村老厝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但污水处理设施进水量和进水浓度偏低且运行不稳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低,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4.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落实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违规使用财政补贴资金的问题,2019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已上缴区财政。

2)针对部分涉农项目管理不到位且资金支出进度慢方面存在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和各相关镇(街道)已明确管护工作机制,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由各镇(街道)按照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运维管理费用以各镇(街道)及辖属各村投入为主。

区农业农村局对接协调区财政局拨付应拨付的官塘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资金,目前已支付400万元。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四)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共涉及问题19个,相关部门已整改17个,正在整改问题2个。

1.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资产使用效益低方面存在的问题,涉及的2个单位已对闲置资产委托招租、调配使用。

2)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涉及的2个单位已将漏记资产登记入账;已补办资产借用和领用手续;广东瀛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处理违约金1万元。

官塘镇巷下中心小学目前正在办理资产的处置手续。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2.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畜禽养殖项目及手续管理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湘桥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资金80万元已退回区财政;区农业农村局已对全区63户达到设计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完成备案并在信息系统中登记,指导督促湘桥区凤旸家禽养殖场办理征占用林地、农业设施用地备案等手续,尽快完善相关证照和生产、免疫及防疫台账等。

区农业农村局计划重新遴选合适的实施主体开展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建设,将督促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完成前期的农业设施用地备案手续后才开工建设。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2)针对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及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意识,规范执法程序,依法依规行使职责,已督促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被处罚人完成林地复绿工作;向2个林业工程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发送《整改函》,要求其对技术人员重叠问题进行整改。

3)针对垦造水田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协调自然资源部门,敦促镇村落实种植,已通过市级竣工验收的溪口五村垦造水田项目新增垦造水田面积已实现种植全覆盖。

(五)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共涉及问题22个,相关部门已整改19个,未整改问题3个。

1.针对决策和管理机制不完善方面存在的问题,涉及的3个单位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加强支出管理和资产管理。

未制定畜禽、林业相关规划计划、高标准农田资金管理办法等问题需候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结合区级实际制定。该问题未整改。

2.针对财政财务管理不合规方面存在的问题,涉及的2个单位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涉及的3个单位已开立或增开公务卡,减少现金使用;凤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5.49万元;区农业农村局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采购印刷服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官塘镇巷下小学已将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2.18万元退回单位银行账户,规范差旅费报销。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大部分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目前还有12个问题未完成整改,主要原因有受限于地方财力薄弱问题,需根据地方财力逐步解决。如长期挂账的暂存暂付款未及时清理问题,因数额较大,需要争取上级支持、发展经济水平提高区级财政收入才能逐步消化解决;有受制于外部条件难以短期完成整改,需逐步推进解决。如区人民医院电子胃镜及配套设备闲置问题,因涵盖设备室建设的升级建设项目正在推进中,需待完成整体建设后启用。

接下来,我区将对尚未彻底整改的问题继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意识

各整改责任单位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做好审计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积极作出后续整改工作安排,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等,逐步推进,加快落实。

(二)强化跟踪督促,持续推进整改

继续督促各整改责任单位采取强有力措施,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困难,确保应改尽改,同时坚决查处拒不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加强与人大监督、纪检监督、行政监督等衔接贯通,形成合力促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标本兼治

各整改责任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坚持将“当下改”和“长久治”有机统一,分析可能存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力求解决一类问题、形成一个制度、规范一项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审计监督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潮州、对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服务好湘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开创湘桥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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