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部署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规范村级“三资”管理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2020-06-30 11:31  稿件作者:湘桥区宣传新闻中心   浏览量:- 【浏览字体:



  6月29日,湘桥区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动员会,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委书记佘楚雄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焕镇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的重点在于以下方面:一是非法侵占、无偿占用、非法利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自然资源,私分、贪污、挪用等侵害农村集体权益的情形;二是借承包、租用之名,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的用途和性质,非法倒卖、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情形;三是长期霸占、侵吞、非法占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筑物(厂房、仓库、门面)等情形;四是长期拖欠拒付租金,或者签订合同显失公平,严重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情形;五是债权债务不实、违规举债、债务不入账、虚列债务,违规处理死账、呆账等情形;六是侵占、盗取、无偿占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机器、办公设备、生产生活设施等情形;七是有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国家惠农资金、侵占挪用集体资金或虚报、冒领、截留、克扣等侵害群众利益,以及变相侵占和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的情形;八是有关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违纪违法决策,或者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遭受毁坏及利益流失等情形;九是相关部门单位不作为、乱作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在处置方式和程序上违纪违法的情形;十是存在地方“乡霸”“村霸”或宗族势力侵占农村集体“三资”,以及有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从中充当“关系网”“保护伞”的情形;十一是应当列入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重点的其他情形。



  会议要求,各镇街、各村居要自查自纠,摸清情况,在完成2018年度、2019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重点清查各类集体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要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清查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清理整改措施,彻底清理不规范合同,收回被侵占土地和拖欠租金或承包款,确保清查工作全面彻底。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村级“三资”管理长效机制,指导镇街、村居建立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使村级“三资”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要组织各镇街、村居充分利用广东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县区、镇街、村居三级“三资”监管平台,并将所有村居集体资金、资源、资产情况录入监管系统,确保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纳入实时常态化管理;要充分发挥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的产权交易服务功能,确保流转的农村集体资产全部通过平台交易,促进农村产权流转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会议还要求,各街道(镇)党(工)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部署推动,定期听取工作进展。


  (湘桥区宣传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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