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桥区疫情期间暂停清明祭扫活动的通告

2020-03-22 21:22  稿件作者:潮州市湘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清明期间面临的输入性、聚集性风险依然较大。为切实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区禁止一切聚集性祭扫活动,全区殡葬服务场所在清明节期间暂停一切祭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公益性墓地、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市民群众现场祭扫活动,并全面实施封闭式管理;全区所有殡葬服务机构除按防控要求保障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以外,暂停开展守灵、告别活动,暂停举办集体公祭、骨灰海葬、骨灰树葬等人群聚集活动,祭扫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墓地管理费、骨灰寄存费等费用可延期至2021年清明节期间缴纳。

    二、驻潮91811部队凤山(竹竿山)营区和韩山师范学院校区(东起东湖社区,西至湘子桥,南至泰佛殿,北至桥东虎头笔架山脉)全面实施封闭式管理,清明节期间暂停市民群众现场祭扫活动。

    三、提倡绿色文明的祭扫方式,严格执行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潮湘府〔2019〕5号),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和野外易失火区域焚香烧纸、鸣放烟花爆竹和抛撒纸钱等陈规陋习。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文明简约的祭扫方式遥寄先人、慎终追远。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倡导绿色文明的祭扫新风。

    四、严禁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严禁占道(含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经营销售丧葬祭祀用品。

    五、各镇街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增派人员加强值守,严禁聚集性祭扫、聚餐行为。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行为者,扰乱殡葬服务机构、祭扫场所正常秩序者,违反禁火令者,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潮州市湘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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