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公示

2021-05-14 17:48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根据潮州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潮环督改办[2020]22号)的文件精神,经前期核对,现将我区整改任务符合销号要求的整改任务予以公示(见附件),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

  受理单位:潮州市湘桥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2楼

  受理电话:0768-2806893

  附    件:生态环境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材料


序号

类别

整改任务

整改措施

整改期限

完成情况

1

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九、水源保护区违法项目清理滞后,全省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仍有2830个违法建筑(含379家工业企业)。

拆除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物。

立行立改、持续整改,2020年底

已启动销号

2

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四十一、潮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44%,潮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严重滞后

(一)1、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7 年 5 月底前确定潮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主体。

2018年底

已启动销号

3

2018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市整改方案三十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

(三)因地制宜,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在2020年底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达到835个以上。

2020年底前

已启动销号

4

2018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市整改方案三十七、湘桥区铁铺镇坎下村附近多家食品企业偷排废水问题,在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期间均有群众投诉,有关部门虽然开展了排查整治,责令7家治理设施不完善的食品企业停产,但该区域企业偷排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本次督察抽查发现,区域内的潮州市民福凉果厂仍然存在偷排生产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废水COD超标约35.9倍。

(四)铁铺镇立行立改,落实监管责任,举一反三,对照自查,开展食品行业清查,逐步建立健全巡查和监管长效机制。

2019年底前

已启动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