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潮州市湘桥区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资金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潮环湘〔2022〕10号

2022-06-24 11:55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各加油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切实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现将《潮州市湘桥区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资金补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3288001  电子邮箱:xqfj20190505@163.com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湘桥分局  

 2022年6月22日      

  

潮州市湘桥区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资金补助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区空气质量,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关于印发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潮环函〔2022〕32号)的要求,我市中心城区(含湘桥区、枫溪区、凤泉湖南山分园和径南分园)的所有加油站应按照省要求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为减轻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的经济负担,鼓励相关加油站积极完成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工作,经研究,决定对我区完成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安装且符合补助要求的加油站实行资金补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企业承担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鼓励加油站按要求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补助对象

  湘桥区域内相关环保手续齐全且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并经专家验收合格的加油站。

  三、资金来源及补助原则

  本次补助资金来源为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助资金采用“先通过核查审批先补助”的原则,核查审批通过一批,补助一批,先通过审批先补助,补助资金用完为止;若补助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最后一家加油站的核定补助金额,则按剩下补助资金余额进行支付。

  四、补助对象的治理要求

  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要求:设备系统至少包括在线监测平台、气液比采集器、气体流量计、液阻传感器、油罐压力传感器、浓度传感器,实现实时、远程、自动监控数据等,数据通过采用网络传输到后台服务器进行数据趋势分析,可以在多终端进行实时监控。

  五、补助申报方式及标准

  (一)实施方式

  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由加油站自主安装,投入资金由加油站自行支付。安装完成后提交相关资金补助申请资料,由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湘桥分局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通过专家现场核查及评审的方式判断是否符合资金补助的要求,对符合要求的加油站进行资金补助。

  (二)申报补助资金程序 

  1、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完成后,整理资金补助所需的相关资料提交到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湘桥分局。

  2、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湘桥分局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收核实是否符合资金补助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资金补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湘桥分局向湘桥区财政局申请资金,按程序划拨加油站补助资金。

  (三)补助标准

  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按照每支汽油加油枪0.6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每家加油站补助资金不超过安装在线监控系统项目实际投入资金(以税票金额为准)的50%且补助资金封顶8万元。

  六、申报材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

  (3)《潮州市湘桥区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资金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4)《资金申请报告》一份(报告提纲详见附件2);

  (5)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验收资料(复印件)一份;

  (6)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项目合同和实际投入资金(以税票金额为准)相关证明;

  (7)第三方监测单位相关能力与资格证明。

  注:(1)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2)《资金申请报告》须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3)递交申报材料须带材料原件备查。


  附件:1、《潮州市湘桥区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资金补助申请表》

            2、资金资金申请报告(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