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恒大山水城片区二、三、四横路)的公告

2022-09-30 17:42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我区组织编制的关于恒大山水城片区二、三、四横路项目的《潮州市湘桥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4451002022008)经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了解决恒大山水城北区锡岗山附近山洪排涝问题,潮州市拟新建恒大山水城片区二、三、四横路。由于该项目有部分用地不属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与《潮州市湘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规划》)不相符。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规定,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及安置地、宅基地、留用地等农村建设和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所需的建设用地空间。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自然资源保障服务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6号)规定,对各地级以上市分别预下达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5000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参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优先保障重要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该项目作为潮州市古城特色区防洪排涝提升设施项目的组成部分,已列为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的督办事项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属于保障民生的重要项目,符合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条件。因此,为了保障该项目的用地需求,安排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坐落行政区为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东埔村,用地总面积为0.3736公顷,涉及1个地块。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3516公顷,建设用地0.0220公顷。

  落实地块不占用《规划》划定的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和矿产资源规划范围,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水源保护区核心区、蓄滞洪区等相关区域。项目建设区主要位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在用地报批前将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地质防治工作。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使用潮州市预下达市本级预留规模0.3736公顷。使用后,湘桥区的建设用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0.3736公顷。凤新街道的建设用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0.3736公顷。

  2、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规模落实后湘桥区、凤新街道的耕地保有量面积和指标均保持不变。

  3、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模落实后湘桥区、凤新街道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指标均保持不变。


  附件:  

  1、湘桥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png

  2、湘桥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png


  潮州市湘桥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