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湘桥分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12-08 17:45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下旬至10月下旬,专项巡察第五交叉巡察组对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湘桥分局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工作。2023年2月17日,巡察组向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湘桥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专项巡察第五交叉巡察组巡察我局情况反馈会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将部署整改工作列入议程,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专项巡察第五交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议精神,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同时,通过党内文件的方式,将专项巡察第五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表态发言进行通报,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反馈会议精神,提高政治思想认识,做到将整改工作记在心里,抓在手上。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和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局长代表领导班子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汇报,深刻剖析巡察反馈指出问题存在原因,并对如何落实巡察整改提出整改意见及具体措施。

  (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局党组制订印发了《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湘桥分局党组关于落实专项巡察第五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实行挂图作战、动态管理,要求各责任股室要逐条梳理、全面自查,制订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党组书记为局党组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承担相应领导责任,对照问题清单,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严实调度,合力攻坚。根据巡察工作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个月为集中整改期,为此,全局上下迅速行动、全力以赴,严格按时间节点倒排任务,在“精准快严”上下功夫,能够马上整改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整改彻底,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创造条件抓好整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巡察整改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坚持带头抓、直接抓、具体抓。深入工作基层一线开展相关调研工作,确保问题整改一抓到底。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目标,坚持举一反三,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力、目标一致。不断形成一体推进巡察整改的强大合力,确保了整改工作的落实落地。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专项工作部署主动性不够

  1.学习贯彻上级“三农”精神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与时俱进、全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的具体要求、重要文件,及时传达学习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文件精神,深刻认识“三农”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结合局涉“三农”工作,加强统筹谋划部署,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服务“三农”实效。2023年以来,局党组共组织集中学习12场次,其中学习关于“三农”工作4场次。该事项整改已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2.牵头贯彻执行上级乡村振兴项目职能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以区分管领导为组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管部门、区政府党政办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镇(带农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潮州市湘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协调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二是召开2023年湘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会,听取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汇报、涉农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况和计划,研究部署乡村振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三是加强信息调度,每周定期调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展情况,及时掌握治理进度,研究制订相应工作措施,加快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已新增14个自然村完成工程建设。该事项整改已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3.局机关同志专项业务能力和主动履职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度情况实施每周定期调度,及时掌握治理进度,目前已新增14个自然村完成工程建设。我局积极向上级报告湘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况,2023年3月15日我局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到区农业农村局、官塘镇对湘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并对工程进度慢、资金支出率低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对后续涉农自己的支付进行紧密跟踪。2023年5月至11月我局组织到官塘、铁铺、桥东、意溪等镇街检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了解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情况、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级涉农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等事项,并就工作推进过程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和答疑,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该事项已整改完成。

  (二)党组抓专项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专项工作机制不够健全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以区分管领导为组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管部门、区政府党政办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镇(带农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潮州市湘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统筹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开展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中心工作,全力攻坚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二是召开2023年湘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会,听取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汇报、涉农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况和计划,研究部署乡村振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该事项已整改完成。

  2.乡村振兴专项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成立区领导小组,建立区直部门各镇街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模式。一是推动相关镇街加快10个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同时要求区农业农村局要发挥涉农资金行业主管作用,加强对各镇涉农资金使用的业务指导作用;区财政局要加强对相关资金的拨付,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支付。二是加强督查督导,我局多次到相关镇街督查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对工程进度慢、资金支出率低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对后续涉农自己的支付进行紧密跟踪。该事项已整改完成。

  3.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查工作,2023年3月15日我局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到区农业农村局、官塘镇对湘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并对工程进度慢、资金支出率低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对后续涉农自己的支付进行紧密跟踪。2023年5月至11月我局组织到官塘、铁铺、桥东、意溪等镇街检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了解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情况、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级涉农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等事项,并就工作推进过程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和答疑,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二是加强信息调度,每周定期调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展情况,目前已新增14个自然村完成工程建设。该事项整改已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乡村振兴专项工作协调指导力度不够,推进落实存在差距

  1.专项项目工程的谋划指导不够,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周调度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调度工作。二是加强基层调研力度,联合粤海水务、中南设计院到韩东5镇(街道)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深调研,及时指导各镇街因地制宜选取合适的科学治理模式。三是加强督查督导,2023年3月15日我局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到区农业农村局、官塘镇对湘桥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并对工程进度慢、资金支出率低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对后续涉农自己的支付进行紧密跟踪。2023年5月至11月,我局组织到官塘、铁铺、桥东、意溪等镇街检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了解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情况、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级涉农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等事项,并就工作推进过程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和答疑,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该事项整改已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2.对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工程运维管理力度不足,效益较低。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各有关镇街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情况调查,填写《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摸查情况清单》,并对各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包括运维情况、存在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了解各个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跟踪后续运维管理落实情况。二是2023年3月31日我局联合市局到意溪镇督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情况,并现场情况提出指导意见。三是2023年4月及9月,我局联合潮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到意溪镇的寨内村和莲上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水质执法监测。该事项整改已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3.监督执行工程程序要求不严,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督促官塘镇加快推进苏二村、苏三村、宫头村、顶乡村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同时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到官塘镇进行农村生活污水项目调研指导。该事项已整改完成。

  4.民生实事工程建设推进迟缓,跟踪不实。

  整改情况:目前铁铺镇的西埔村和洪厝埔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桂林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目前已完成建设;官塘镇5个自然村(后田、杨美、田东、埠上、人家)的污水管网属官塘镇苏寨片雨污分流建设项目的一部分,目前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潭边村的污水管网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官塘镇6个自然村的污水管网已接入韩江新城污水处理(中期)工程。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转化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开创全区生态环境工作新局面。

  (一)提高站位,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重要任务来落实,杜绝“过关”思想,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 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进一步形成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的整改要求,强化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清零见底。

  (二)常抓不懈,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强化问题导向,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还没有完成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三)全面提升,以整改促进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与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发动全局干部职工谋发展、想举措、出点子、抓落实,把整改成效体现到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的各个方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发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攻坚战,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护牢护美潮州绿水青山。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电话:0768-2806893;邮政信箱:潮州大道北端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二楼,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xqfj20190505@163.com)。也可径向区委巡察办反映,电子邮箱:czxqxcb@163.com(来信注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监督)。



 中共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湘桥分局党组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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