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潮湘人社监字〔2024〕第4号)

2024-02-08 15:04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欠薪单位名称:深圳市华达成建筑装饰劳务有限公司

  住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爱地大厦公寓写字楼23E

  工程项目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意溪华碧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1759081X        法定代表人姓名:林栋

  身份证号码:430202********6033           联系电话:0755-83538155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深圳市华达成建筑装饰劳务有限公司在潮州市湘桥区意溪华碧园C标段铺贴装修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拖欠陈春华等11人自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工资合计人民币387577元。        

  2024年1月23日,潮州市湘桥区意溪华碧园C标段铺贴装修工程项目负责人张志泽在我局劳动监察大队现场签收《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等文书。同时我局于2024年1月29日通过EMS向你单位寄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等文书,于2024年1月30日送达,你单位逾期无配合调查。我局于2024年2月1日在潮州市湘桥意溪华碧园C标段建设工程工地现场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通知书》,你单位逾期无配合调查。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通知你于2024年2月21日10时前到我局湘桥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536号

  联系人:谢礼天  陈醒            联系电话:0768-2219565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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