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人社局依法践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2-11-10 14:37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建筑行业欠薪问题一直频发多发,其中违法挂靠、层层分包等问题导致欠薪追索难度大,调处困难。近期湘桥区人社局践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工人工资,成功解决劳资纠纷。

  2022年6月10日,多名农民工上访,反映湘桥区意溪镇某项目施工过程中,拖欠27名工人2021年3月至2021年9月工资达42.1243万元。在接到投诉后,我局劳动监察大队立即按照劳动监察程序开展立案调查处理。调处过程中,总承包某公司与某劳务公司存在工程款结算纠纷,表示已经超付,而该劳务公司不支付工资并鼓动班组长上访讨薪。经数次调解无果,我局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7月4日向某劳务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限定时间内支付27名工人工资。该劳务公司逾期拒不改正,7月18日,劳动监察大队向其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0条以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30条第3款,依法对其拖欠工人工资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元,并依法将企业直接负责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同时,为了确保能让农民工顺利拿到自己的工资,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分包单位先行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后续再依法对分包单位进行追偿,从而强化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的责任,倒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本次治欠,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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