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3-05-12 11:43  稿件作者:湘桥区财政局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为规范湘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228号)、《潮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潮财规〔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湘桥区实际,区财政局拟订了《潮州市湘桥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

  起草《办法》,主要基于以下方面的考虑:

  (一)细化资产处置管理的政策需求

  一是2018年5月,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潮州市湘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潮湘府〔2018〕13号),对湘桥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作了详细规定,同时也对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做出了相关规定。随着行政事业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化,对主管部门在资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管理办法对主管部门在资产处置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不够明晰。二是对资产无偿转让、有偿转让和置换、报废和报损等资产处置行为分别作了详细规定,包括资产处置范围、应提交材料等。三是对资产处置收入主要内容、纳入非税管理规定和收入上缴科目作出明细规定。此外,资产处置从申报到审批到处置到备案,各项流程缺一不可,现有管理办法在申报、审批、备案方面缺乏具体规定。因此,细化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是大势所趋的政策需求。

  (二)规范资产处置管理的迫切需要

  通过监督检查的深入,发现我区资产处置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规范监督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在实践中,湘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关键环节。新的《办法》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资产处置的原则、范围和程序、处置行为各项工作流程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追责。是以,通过更加具体明确的《办法》,达到规范湘桥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的迫切需要。

  二、制定思路和原则

  区财政局参照《潮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潮州市湘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经过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征求有关镇人民政府、区直的意见。根据意见汇总情况,形成《潮州市湘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并报区财政局法规股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区财政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的职能,在《办法》制定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三点原则: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严格按照各相关部门职责,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规范处置的原则、范围和审批程序,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在资产处置工作中的角色担当。

  二是落实各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强化主管部门的责任担当,要求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资产处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办法》规范和监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资产处置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区财政局、行政事业主管部门等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四十四条,包括总则、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资产处置的原则、范围和程序、无偿转让、主偿转让和置换、报废和报损、收入管理、监督检查、附则九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阐述制定本办法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资产处置的定义,明确区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处置应符合程序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明确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对资产处置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以及各主管部门的职责。

  第三章资产处置的原则、范围和程序。规定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需处置的国有资产范围、事项办理程序。

  第四章无偿转让。阐述无偿转让的定义、范围和应提交材料。

  第五章有偿转让和置换。阐述有偿转让、置换的定义和应提交材料。资产有偿转让或置换明确应当进行评估,处置方式进行了规定。

  第六章报废和报损。阐述报废和报损的定义、范围和应提交材料。

  第七章收入管理。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取得的收入的管理规定。

  第八章监督检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资产处置的管理和监督责任;以及明确行政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章附则。明确本办法执行范围和施行时间。

   附件:《潮州市湘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潮州市湘桥区财政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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