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09-27 17:57  稿件作者:潮州市湘桥区审计局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2023926潮州市湘桥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湘桥区审计局局长  黄晓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承压前行、克难奋进,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拓宽收入渠道,促进财政平稳运行。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多渠道开源挖潜,增强财政保障能力,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818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57897万元的100.49%

——兜牢民生底线,不断增进民生福祉2022年,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1034万元,同比增长6.34%,其中:教育经费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支出182199万元,占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9.80%

——持续督促整改,审计整改成效明显。各镇街和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37月底,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102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6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69个(占比100%),要求分阶段整改的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要求持续整改的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4项,整改金额19.18亿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

审计了区级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23052万元、总支出282064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51870万元、总支出146682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94万元、总支出123万元;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51799.59万元、总支出65722.8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健发展,区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财政制度未建立健全。未及时修订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制订区级项目库管理办法;未修订完善区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

2.非税收入执收、管理不规范。未及时清理累计挂存的非税收入,涉及金额463.65万元;2022年,未及时收缴非税收入117.49万元;非税系统监管端挂存未收缴的非税缴款书未及时清理,系统未能如实反映欠收情况,涉及金额60.23万元。

3部分财政支出不规范。2022年新增财政暂付款挂账11898.84万元;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和驻镇帮镇扶村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2022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超范围使用,涉及金额514.17万元。

4.预算执行偏差较大。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实际执行与预算存在较大偏差。三保“预算”项目预算执行偏差率大。

5.预算管理不规范。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编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涉及金额535.41万元;预算执行情况暨预算调整报告信息公开超时,最长超8个月;结余资金未及时收回统筹盘活,涉及金额3511.15万元。

6预算改革落实不到位。项目库管理方面,部分预算支出项目未纳入项目库管理,涉及金额164.59万元;项目入库类别不规范,涉及金额4917.07万元。预算绩效管理方面,批复年初部门预算时未下达绩效目标;部分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未随文下达、未细化量化、设置不合理,涉及金额10047.26万元;批准入库的部分项目未设置绩效,涉及金额791.5万元;绩效目标未能如期实现,企业奖补资金拨付不及时,凤新街道陈桥村下田园池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未在绩效目标设定时间内竣工。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部分区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能坚持量入为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1个单位决策制度内容不明确。2个单位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通过集体决策,涉及金额52.17万元;1个单位内部控制存在制度不完善、食堂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验收前置等问题,涉及金额16.12万元。

2财政财务管理方面。5个单位挂存已超过两年存量资金,涉及金额259.81万元;2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其中1个单位用卡率为02个单位部分服务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7万元;1个单位公务接待费和差旅费管理不严,接待费没有公函、接待清单,违规列支接待费用,转嫁差旅费,差旅费支出审批未严格按照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涉及金额15.16万元;2个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出纳人员交接手续、未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账务处理不合规的问题。1个单位使用自制票据报销劳务费、超发票金额报销,涉及金额1.45万元。1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少计经费收支共907.96万元。部分经济事项设置独立账套,未纳入统一核算。项目资金未按规定单独核算,造成资金被挤占,涉及金额73.72万元。

3.对下属单位监管方面。1个单位对下属单位收费项目公示监管不到位,未能每年对下属单位进行公务卡督导,未能有效监管下属单位对外捐赠资产和调拨国有资产。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结合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关注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债券资金支出管理不规范。部分专项债券资金支出数与实际不一致,涉及金额418.13万元

(二)项目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潮州大桥桥下(上埔村段)临时停车场改造项目取得的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涉及金额7.71万元。

(三)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智慧停车收费泊位停车管理设备、运营配套设施未及时入账并建立资产卡片,涉及金额254.48万元

三、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教育领域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基础教育现代化、教育薄弱环节改善等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教育局能积极履行教育资源配置等职能,促进区教育工作质量稳步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资金存在损失浪费。2016年和2017年基础教育现代化奖补资金1028.14万元涉及平板电脑5219台,审计抽查3所学校共97台平板电脑全部闲置。1所学校6套智慧黑板(触控一体机)因学校重建,使用3个月后全部闲置,涉及薄改资金30.961所学校的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与验收程序倒置。

2部分工作推进较慢。20182020年度“一镇一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因部分镇街公办幼儿园项目前期可行性论证不充分,有3个公办幼儿园尚未完成建设任务;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截至20227月,海博熙泰、恒大山水城等6个达到规划和建设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标准的城镇住宅小区未完成配套幼儿园治理任务。

32020年度中小学校舍改建修缮工程管理不到位。区教育局未在工程项目完工3个月内完成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工作;有3份造价文件欠缺编制时间和复核时间,且招标控制价文件欠缺编制说明;总合同和子合同的工程款支付主体约定不一致;31所学校与中标方签订合同的时间晚于开工时间,其中最长超过15个自然日;竣工图纸与实际建设内容不一致。

(二)推进文化强区建设情况专项审计

审计调查了20211月至20229月推进文化强区建设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能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通过持续推进文物保育活化、非遗保护传承等方式,积极推进文化强建设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资金闲置和未专款专用。2个单位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增效任务未全面完成,造成省级文化专项资金沉淀闲置且未及时清理上缴盘活使用,涉及5项省级文化专项资金,共39.53万元;1个单位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升级资金未专款专用,涉及金额2.21万元。

2.项目进度慢。2个建设项目未能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个建设项目逾期施工且逾期验收。

3.项目管理不到位。3个项目先编制预算后勘察设计或先施工后审图;4个项目未经审批变更施工内容;1个项目确定采购需求及验收方式不规范,导致项目推进中遇到经营商户不配合等阻力,最终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设备安装任务;3个项目部分文件内容不完整、不规范且与实际建设内容不一致;4个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竣工结算或竣工验收备案。

4.合同签订不及时、履行不到位。3个项目未按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2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

5.部门履职不到位。因宣传力度不够,“潮州古城全域旅游导览”小程序使用效益低;因监管不到位131对外经营民宿客栈存在未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问题。

(三)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

结合民生项目审计,关注了疫情防控管理等方面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能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增强本区核酸检测力量,不断完善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的建设等,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存在未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或感染防控巡查整改制度、未严格落实“一人一诊一室”等问题。

2.落实核酸检测工作要求不到位。因核酸收费标准调整不及时,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收取38人次费用,涉及金额400元;263名医务人员20227月未进行核酸检测;20227月有518份常规核酸检测采样报告和27份发热门诊患者采样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

(四)2022年中央、省和市直达资金审计

结合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关注了2022年中央、省和市直达资金分配下达、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能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基本规范使用财政直达资金,大部分资金能充分发挥使用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直达资金下达不及时。区财政局在收到上级直达资金发文后,未按时下达给预算单位,涉及直达资金11项共1390.71万元。

2.直达资金未标识。区财政局在下达直达资金时未标注直达资金标识,涉及5份资金下达文件共710.7万元;1个预算单位在分配、拨付时未标注直达资金标识,涉及资金2163万元。

3.直达资金未按规定拨付及统计。区财政局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直接拨付至街道,未按规定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涉及资金260元;1个预算单位违规将直达资金拨付至实有资金账户,涉及资金9.37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台账支出数与实际不符。

4.直达资金使用效益低。20226月区财政局和区残联联合下达街道(镇)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中央直达资金(社区康园中心运营补助资金)24万元,截至审计日(2023425日)支出进度仅为43.72%

四、民生项目和安全保障审计情况

(一)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了我区近年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加快推进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推进慢、管理不善。截至202211月底,1家县级公立医院未完成升级建设,已配置设施设备被闲置,涉及金额114.5万元,基建工程拖欠小微企业工程款,涉及金额6.8万元;1个镇2021年度村卫生站建设任务未能按时完成;3家卫生院均未能开展所有一级手术且均暂停妇女住院分娩服务;1家卫生院未设置预防保健科,标准化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

二是卫生站建设、管理不规范。审计抽查的20间村卫生站中,有5间未在“三资”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涉及金额82.5万元6间村卫生站存在基本功能室设置不全和设备未配齐、缺失、闲置或未存放在村卫生站的问题;1间村卫生站未放置消防设备,存在安全隐患;6间村卫生站均未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未上墙,未公开药品品种和购销价格,未能提供卫生站的收费单据;1间村卫生站没有开诊,无法提供门诊日志。

三是人才培养不到位。选派9名不符合资质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培训、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未完成儿科医师转岗培训任务,20172019,区儿科医师转岗培训12人,剔除不符合资质人员,实际完成6人;培训与实际工作未有效对接,20172019年通过培训取得产科或儿科医师合格证书的27名在岗人员中仅有15名从事产科或儿科工作;区卫健局未及时制定特岗全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2021年底,执业医师、注册护士、全科医生人员数不达标。

四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不够精准。2017-2021年度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部分指标未完成;对部分老年人及高血压、糖尿病专档管理患者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足;部分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和管理落实不到位,存在未及时建档、关键信息错漏、已故居民档案未注销等问题;32例传染病病例未按规定上报。

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计

结合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关注了区部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施工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无施工许可证即施工。

二是部分资金使用管理不严。1个街道未经监理和业主确认工程量就向施工方拨付工程款24.63万元。

3.优抚资金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优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能加强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的发放工作,有效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发现的主要问题: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优抚资金的监管不到位。20194月至20235月,向14名财政供养人员发放生活补助金和定期抚恤金,涉及金额56.15万元;2022年和2023年向不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发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356人次,涉及金额11.95万元。

(二)安全保障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1个区级预算单位网络安全工作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不到位,审计抽查1个单位10台电脑,有7台电脑使用非正版操作系统,8台电脑使用非正版软件。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等,关注了部分预算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资产基础管理不扎实。2个单位部分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未建立资产卡片,涉及资产价值1882.16万元;15个单位存在资产卡实不符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登记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2个单位6个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尚未转增固定资产。

(二)部分单位资产处置不规范。1个单位资产清查程序不完整、资产处置未报区财政局备案。

六、审计建议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持续多点发力,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管理使用效益,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落地落实。二是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造价管理,依法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大监管力度,加强项目管理,把好质量关,按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做好项目的验收、结算工作,规范完善项目相关手续,提高项目效益。三是强化各部门分工协作。及时解决政策落实、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四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动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人才队伍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二)规范财政管理,促进财政平稳健康运行

一是区财政局要加快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资产出租出借等各方面进行规范管理。二是区财政局要常态化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对民生的保障力度,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紧要处,从严细化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开源节流解决财政收支矛盾,确保各类收入依法应收尽收。三是各部门单位对各类专项资金要严格管理,按项目实行分类核算,杜绝挤占项目资金等情况发生,加强项目产出和绩效管理,科学分配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预算执行,确保经济活动合规合法

一是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基建程序、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二是各部门单位要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积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等行政运行经费支出管理。三是各部门单位要规范会计核算,将全部收入和支出依法纳入预算,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善。同时,主管单位要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的指导和管理。

(四)严格依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损失流失

各部门单位应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同时,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资产监督,确保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及时登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到账卡实相符、系统数据准确。资产清查和处置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落实审批和备案。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好各项审计工作尤为重要。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潮州和关于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七届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打造更加繁荣美丽的中心城区,奋力谱写现代化湘桥新篇章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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