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报告

2021-02-07 09:48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2020年,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以机制改革创新为突破口,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着力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权力有序规范运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现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我区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多措并举打出服务“组合拳”,聚焦改革发力,注重成果转化运用,坚持管控结合,推动机构机制体制的创新发展。

   1、提升效率,完善行政审批运行管理机制。积极推进“一门式 一网式”服务模式,不断加强政务系统的创新。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梳理“绿色通道”事项,特别是针对“四梁八柱”、纳税大户、重点项目等提供“绿色通道”,充实政务服务“绿色通道”事项,对列入“绿色通道”事项,按照“实事求是、能快则快”的原则,实行快速审批。二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全面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三是各审批部门严格按“应进必进,不进为例外”的原则,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窗受理,数据上云,不断优化提升“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四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少填、少报、少带、少跑、快办的要求,不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全面优化政务服务事项。

   2、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市的统一工作部署,坚持“全市一盘棋”和“标准先行、数据上云、服务下沉、系统提升”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能力,擦亮“粤系列”移动应用品牌,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向镇街延伸,推进办事程序公开透明、高效快捷、方便群众,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镇街、村(居)全覆盖,逐步实现办事全流程网上办理。

   一是宣传推广“粤系列”移动应用品牌。(1)在全区推广应用“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推动“掌上审批”,提高全市实名注册用户数。(2)拓展“粤商通”服务事项覆盖范围,继续大力推动企业高频服务事项入驻“粤商通”平台,推广应用企业主页、黄页、信用出示等特色功能,开展区域特色服务创新。(3)积极推广运用“粤康码”,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减轻基层单位负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人员有序流动,实现“一码通行”,要求各镇街、区有关单位在学校、餐饮店、医院等公共场所的显眼位置粘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视频,同时利用新媒体积极推广运用“粤省事”平台上的疫情防控粤康码服务,发挥粤康码助力防疫作用。

   二是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对标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加快开通各单位管理员账号,进一步提高事项认领率、编制率、执法人员账号开通率,监管行为覆盖率,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三是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健全12345平台工单流转程序,接到平台工单及时研判,主动积极协调各职能单位,对群众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各职能单位及时为群众和企业排忧解难,提高12345投诉举报平台工作效率、按时办结率、群众和企业满意率,让政务服务热线真正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

   3、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一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建立诉前调解和解中心,与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道交一体化等平台,让法官参与诉前调解。二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我区大力推进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大力推动“中心+信息化+网格化”建设工作,在全区13个镇街综治中心打造职能综合化、服务网格化、平台智能化、治理社会化的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实现了职能的集中,管理的精细,信息的共享和资源的整合,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更高效、更便捷、更精准。三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示范点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意溪、磷溪、官塘、铁铺4个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辖属2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示范点建设工作。同时,在既定示范点基础上,选取意溪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社光村、下津村,精准扶贫挂钩村,党建示范点东山社区等联系点作为先行先试点。完善“所所联盟”衔接机制,健全司法所和律所常态化工作交流。强化部门职能协调联动对接,使群众在同一平台上就能享受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4、优化营商环境,着力营造稳定、公平、公正的法治化氛围。依法惩治经济犯罪,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及从业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参观调研、座谈交流,开展民法典专题知识讲座,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支持我区民营企业发展;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开展暖企行动,区领导联系挂钩企业,对其中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协调解决劳动用工、防控物资、资金需求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力保企业健康发展。组织律师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和提供精准法律服务。辖区各律师所发挥专业优势,重点围绕解读政策、法治需求、治理方法、风险化解等方面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服务。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法治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建立法治化经营管理体制,以法助企。

   5、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依法科学防控疫情,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一是充分发挥“三人小组”对大数据推送的重点地区来潮人员的核查管控作用,采取体温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查验、健康码查验等健康医学观察措施,做好社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二是积极配合省和市防控境外输入工作专班各项工作,对入境广东的来潮人员实施无缝衔接和闭环式管理,实施全流程健康监测和管理服务,重点实现口岸筛查、专车接送、社区健康管理“三个全覆盖”;三是发挥全区发热门诊、个体诊所、药店的“哨点”监测作用,落实信息登记上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排查异常情况。强化对农贸市场、商品超市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和消杀,加强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排查检测工作,加强对KTV、网吧、影院等密闭场所和密闭空间防控措施落实。

   (2)组织开展系列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全力做好人群密集场所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真正做到以网格化模式全覆盖、零死角,严防死守。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公共场所张贴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开展疫情防控公益宣传、防控科普知识宣传。营造坚决服从党中央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的社会氛围,为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提供支持;二是重点对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劝导市场经营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增强法律意识;三是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排查化解疫情期间的矛盾纠纷、为企业开通快速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依法妥善解决企业面临的劳资纠纷等问题。

   6、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一是立足镇街无编无人或有编无人实际,深入研究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相关制度及有关规定,发动镇街公务员(包括镇街党政正职)全员申领行政执法资格,线下发放《行政执法实务工作手册》,以“线上+线下”培训模式强化理论基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率先在全市完成镇街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同时,做好镇街原持证人员的信息变更、审核和换证工作,初步形成适应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的干部“储备库”。

   二是为更好顺应乡镇体制改革,全力推进乡镇街道依法行政,率先在全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培训围绕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典型案例分析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正确履行法律程序和规范执法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是充分利用网络全面、高效、灵活的优势,采用“互联网+”模式开展2020年度区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络远程培训,组织区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实现在全市率先完成区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

   四是为优化乡镇街道党政机构设置,坚持限额管理和因地制宜原则,区结合下放的管理权限,使机构服务于职能配置、高效承载下放的管理职权。加大编制统筹调剂力度,科学配置编制资源,重新分配各镇编制数,将上级下达的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充实到各镇街,切实做到保障重点,服务发展。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着力维护法律权威

   按照《潮州市湘桥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潮州市湘桥区规范性文件审查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我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强化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的工作力度,严格执行、逐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有效保障制度执行力,使依法行政基础得到夯实。

   1、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发布和清理工作。2020年,我区审核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共5件(区政府或区政府办规范性文件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均由起草部门报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再颁布实施,目前已按规定完成报备。同时,对有效期届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梳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

   2、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社会公众参与度,力求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为确保规范性文件切实可行,防止其执行过程发生部门扯皮、推诿现象,我区要求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在报送规范性文件草案前,将规范性文件草案发送涉及部门、镇街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在提高规范性文件可操作性的同时,避免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冲突。如《湘桥区民宿客栈管理暂行办法》,除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还召开论证会,收集相关部门、街道和民宿客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保障了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我区加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制订和完善行政决策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水平。

   1、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认真审核办理各镇街以及区政府直属单位呈报区政府的请示、报告,充分征求各相关单位或个人意见,形成拟办意见报区政府审议,对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均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实施风险评估。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精神,严格执行风险评估要求,最大限度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为项目依法依规推进扫清障碍。

   3、推行行政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区政府在政府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以及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始终注重发挥区司法局的职能作用。对于重大行政决策,由区司法局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经集体讨论后才形成文件,以确保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对于重大行政决策,区政府认真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区法律顾问室经常与法律顾问互动,就政府疑难法律事务举行研讨论证,确保政府依法行政。

   (四)规范执法程序,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坚持严格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我区行政执法水平。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启用全省统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推广新版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在我区应用,搭建区直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19个。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主体在“广东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中进行法制审核人员信息填报,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落地。以系统化实现行政执法证申请、审核、出证全流程网上办理,规范办证程序、优化办事流程。

   2、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服务平安湘桥、法治湘桥建设。切实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有力推进平安法治湘桥建设。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我区把“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和“执法案卷评查”两项政府督察工作列入每年常规工作。一方面,通过开展案卷评查,提高办事质量,达到对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监督。我区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考核为契机,对有执法能力的执法单位进行执法案卷的评查,通报存在问题,从办理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促进办案规范化。另一方面,严把“领证人员身份关”、“岗前法律培训关”和“执法人员岗位关”,持证人员身份必须是公务员身份,执法人员必须通过岗前综合法律知识考核取得合格资格后才能申请做证,执法过程中要求亮证执法。

   (五)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做好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2020年度我区办理的市建议提案51件,区级承办的建议提案18件,目前已完成答复工作。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建立区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需公开的信息进行采集、编辑、送审,做到人员确定,分工明晰,信息公开及时、安全、有效,确保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责任部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加大政府网站管理力度,严格信息发布的把关审核,落实专人负责部门信息内容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特别是动态性的信息,要及时采集、传递、更新、发布,保证网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确保网站和新媒体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把政务公开工作建设纳入我区重要的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署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协调解决碰到的问题。如湘桥法院开通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网上司法公开平台,传递司法个案蕴含的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增进社会公众对法律的认知。

   3、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成本控制、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监督服务作用。加强对财政性资金投入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对湘桥区古城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有效促进项目建设资金安全运行。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培树调解品牌,着力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为全区13个基层司法所配备2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财政保障,实行每季度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案件质量交叉互学互评机制,进一步促进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2、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不断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的审理制度、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等,及时化解行政争议,消除矛盾,推动创新行政复议工作。同时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帮助行政机关人员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拓宽渠道、深化服务上下功夫,联手律师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服务,积极参与到社区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涉法工作中来,提高社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养成依法办事、合法维权的良好习惯。

  (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全面贯彻《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在确立区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的基础上,树立领导班子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执政和科学决策的能力。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善区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和集体学法等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省普法办的统一安排,组织我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通过视频同步参加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全区六千多名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年度学法考试,优秀率97.39%,有效地促进了机关学法用法氛围的形成。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印发《潮州市湘桥区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潮州市湘桥区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一步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常委会会议有关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广东省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听取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完成2019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组织区各有关部门做好迎接考核相关材料上报工作;组织各有关部门做好2020年中央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的迎评工作;落实全区各单位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各镇街建立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等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加强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对各类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镇街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明确三个委员会组织构架、主要职能、工作规则,推动委员会高效运行和治理重心下移,努力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三次会议,区委依法治区办印发《中共潮州市湘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工作规定(试行》和《中共潮州市湘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潮州市湘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定(试行)》。推动全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和宣传。围绕新颁布的民法典的宣传,区普法办以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学生、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组建“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民法典机关领学行动、民法典企业护航行动、民法典乡村和美行动、民法典校园护苗行动、民法典农民工护薪行动、民法典文化繁荣行动、民法典阵地打造行动、民法典“微讲堂”宣讲行动等专项法治宣传“八项行动”齐发,多维度开启民法典宣传热潮。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集会议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组织审定年度工作要点,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监督,并深入一线解决重大法治政府建设问题。

   3、强化责任制落实。全面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各级责任链条,严格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和《潮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同时建立普法工作报告制度,健全普法履责工作机制,每年组织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确保普法工作机制落实到位。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区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法治理念不强、法律意识有待提高。部分领导干部存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清、推进法治建设力度不足、依法办事观念不强;法制工作力量较薄弱。全区从事法制审核工作的人员普遍存在法学理论研究和综合运用能力不高,法制审查等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不到位;行政机制改革还需深入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在应对新问题、新困难面前,深度创新探索不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也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区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快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全面提升法治湘桥建设整体水平,为打造美丽的特色精品城区,推动湘桥实现高质量提升发展奠定法治基础。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讲政治落实到法治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各方位。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机制。按照“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要求,继续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依法、科学、合理行政,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增强群众、企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持续抓住“关键少数”,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以上率下抓促进,扎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到位。

  (四)完善法制队伍建设,把好重大执法决定的“闸口”。通过业务培训与机构建设并行,提升政府法制队伍法治人才整体水平,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积极引进专业人才,用足用好已聘请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为建设“法治湘桥”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坚持在法定权限内制定规范性文件,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采取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七)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继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权,着力推动行政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公众参与度,切实提高集体决策的透明度。

  (八)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深化基层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九)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基层矛盾化解体系,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矛盾防范与化解、维稳工作的专项部署及区维稳工作责任制,依法快速处理好反映的问题、矛盾。

  (十)依法接受行政监督。加大党内监督力度、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力度,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强化人大、政协监督,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一)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中共潮州市湘桥区委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

2021年 2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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