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春街道2017年度征兵工作的通知

2017-08-01 00:00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关于做好南春街道2017年度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及省、市、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征兵工作精神,把政治合格、作风正派、身体优良、热爱国防的有志青年送入军营,圆满完成我街道年度征兵工作任务,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我街道2017年征兵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为依据,按照国家征兵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征兵工作的实际,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依法征兵,廉洁征兵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我街道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任务。    
    二、工作总目标
    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做到无身体责任退兵、无政治责任退兵,入伍新兵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占95%以上,整个征兵工作组织严密,无违法违纪行为,安全无事故,使征接双方和群众三方满意。
    三、组织领导
    街道办事处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卢宝德任组长,副组长由街道人武部长陈龙伟、西新派出所教导员林培标担任;成员由陈瑞雪、徐强、袁绮珊、李东梅、林伟泉、刘海榕等组成。征兵办公室主任由街道人武部部长兼任。
    四、政策规定及送检任务
    (一)征集时间。南春街道2017年征兵工作从7月1日开始全面开展,预计8月7日前组织体检,9月6日起运新兵(具体时间以区人武部通知为准)。
    (二)年龄要求。应征报名(男兵)招收对象: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周岁至20周岁(199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1995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1993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应征报名(女兵)征集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1995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
    (三)身体要求。身高:男性160㎝以上,女性158㎝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等等。
    (四)征集办法。凡符合条件,有参军意向的各学历层次青年,都可先上网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而后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到南春街道武装部报名,在校大学生到所在学校武装部报名。经卫生部门体检和公安机关政治考核合格后,由区征兵办批准入伍。
    (五)征集的对象和范围。征集的男青年,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六)我街道上站体检任务32人。今年上站任务是根据社区居委会户籍人数下达。各社区、各单位要在提高进站应征青年的质量上下功夫,努力提高进站合格率,必须按要求完成征集送检任务。今年我街道征集任务数为8名(以区征兵办任务为准),其中要求征集大专学历以上达到45%,上站体检任务数为32名。各居委会送检任务数按适龄青年数统一布置(见附件)。
    五、征兵工作的阶段划分
    我街道今年夏秋季征兵的时间安排分六个阶段组织实施,7月18日前为组织准备阶段;7月19日至8月4日为宣传发动阶段;8月5日至8月20日为体检政审阶段;8月21日至8月25日为审批定兵阶段;8月26日至9月10日为交接运输阶段;10月份为总结阶段。针对各个阶段时间性强、征集任务重、工作难度大、质量要求高的特点,各居委会要认真按照工作计划,服从街道征兵办公室的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个阶段工作的顺利完成。如有变动,以街道征兵办公室通知为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征兵工作是关系到国防建设、社会稳定和祖国和平统一,而体检又是征兵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开展得是否扎实有效,直接影响兵员数质量。各居委要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居委主要领导负总责,严格按责任状要求落实好具体工作人员,其他居委干部成员要配合完成年度征兵工作,合理安排时间和精力,克服麻痹思想,认真组织好适龄青年的调查、核对、通知、召集工作,确保本居委有意向的适龄青年人人上站体检。
    (二)搞好宣传教育。各居委要根据征集对象主体的调整,落实“两个优先”的要求,深入开展征兵宣传,大力宣传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情况,大力宣传青年报效祖国的爱国行动,大力宣传应届毕业生参军的有关政策规定,增强广大青年的国防观念和献身国防事业的光荣感,激励应征青年投身军营建功立业,努力营造一个依法服兵役、光荣尽义务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适龄青年和应征公民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各居委要在辖区主要路口、地段等悬挂、张贴不少于1条横幅和30条标语。各居委要动员适龄青年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注册报名。
    (三)做好召集工作。各居委要严格按街道人武部提供的参检人员名单一个不漏的通知到位,确保适龄青年上站率达100%,对上站体检到位率要列入岗位责任制考核。体检时,各居委要统一组织本居委会应征青年上站体检与往返,所有应征青年上站体检应携带身份证,确保整个上站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人员管理。上站体检结束后,从确定预征对象到征集新兵,还有较大的一段时间,期间各居委要加强预征对象的管控,要指定负责人,建立“个人、家庭、单位”三位一体的联系制度,确保“去向明、联得上”,对发现有思想、政治等方面问题的预征对象,要及时反馈至街道征兵办,确保所征新兵纯洁可靠把预征对象管好管住。
    (五)要严格政治审查,把好新兵政治质量关。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落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被判处过徒刑、拘役和管制,被依法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开除团籍的;有流氓、嫖娼、吸毒、盗窃、抢劫、诈骗行为的,都不能被征集入伍,严防有劣迹、政治上有问题的人员混入部队。
今年我街道征兵任务重、要求高,加上外出人员多、情况复杂、难度较大。各居委会、有关单位一定要从国家和军队建设的大局出发,把征兵工作做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抓好征兵工作的落实。街道、各居委和有关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任务。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2017年湘桥区南春街道夏秋季征兵工作兵员任务分配表》
 
 
 
 
潮州市湘桥区南春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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