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街道开展“六城同创”“治六乱” 大行动工作方案

2017-07-24 00:00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六城同创”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着眼潮州未来而作出的重要战略举措,是对人民群众反映最集中、要求最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的集中回应,是推进城乡管理精细化的攻坚之战。开展“六城同创”活动,有利于优化发展环境,有利于增强城市价值品位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推动潮州经济社会和民生福祉再上新高度。为推进“六城同创”各项创建工作,切实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综合发展实力,根据市、区工作部署和要求,桥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在辖区内开展“六城同创”“治六乱”大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广东“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凤凰腾飞”为总目标,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统领,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核心基础,以“治六乱”大行动为切入点,兼顾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工作,决战决胜,有力有为,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存在感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全力争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先进市,以崭新的面貌和形象,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以“治六乱”为主线,以共建共享“卫生、整洁、健康"的家园为目标,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全民动员,集中力量,统一步伐,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通过改善城乡环境,塑造桥东新形象。

三、整治内容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下列“六乱”现象,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整治。

(一)乱贴乱挂

        乱贴乱挂是指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未经批准在户外张贴、悬挂广告、横幅或者其他宣传品、遮阳物以及在临街阳台窗户外晾晒衣物、吊挂杂物。

        整治后量化标准为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及树木上未发现涂写、刻画;未发现未经批准的户外张贴、悬挂广告、横幅或者其他宣传品、遮阳物等影响城乡空间、立面容貌整洁的现象。

(二)乱排乱弃

        乱排乱弃是指流动摊贩、个体工商户的烧烤、饮食等摊点、档口直接向路面排放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焚烧秸秆、废品等生产、生活垃圾;生产性、服务性企事业单位不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超标或不通过规范的排污口向外界排放污染物,污染大气或水体;在生产、经营场所以外堆放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卫生。

        整治后量化标准为未发现上述违规直排、乱排废气、废水和乱堆放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和影响市容卫生的现象。

(三)乱摆乱卖

        乱摆乱卖是指未经批准在城乡道路(街巷)或公共场地堆放垃圾杂物,摆摊点、摆放广告箱及其他占道经营行为。

        整治后量化标准为未发现擅自在城乡道路(街巷)或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垃圾杂物,摆摊点、广告箱及其他占道经营现象。

(四)乱搭乱建

        乱搭乱建是指未经批准在城乡道路(街巷)、广场、公共绿地和其他公共(公益)设施管理区域,以及河、渠、塘、水库等水利设施管理范围内的搭建行为。

        整治后量化标准为未发现上述范围内存在非法建(构)筑物、障碍物和其他定着物。

(五)乱停乱放

        乱停乱放是指在公安交警或相关管理单位统一规划、定点设置的道路、公共场地和停车场(点)划定的界线以外停放车辆或在停车界线内设置障碍物、在划定的汽车停车位内停放摩托车或其他非机动车辆的行为。

        整治后量化标准为车辆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其他区域未发现擅自停放或在非停车场地乱收取停车费,占停放车辆,违规占用停车位的现象。

(六)乱冲乱撞

        乱冲乱撞是指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等交通参与者不按交通规则或者道路标识行走行驶,随意穿插、闯禁行、逆行、闯红灯、酒驾醉驾以及泥头车在禁行时间、禁行路段行驶,无牌无证(含套牌、假牌假证)、强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非机动车加装动力装置等行为。

        整治后量化标准为未发现上述有关交通参与者违反交通规则或者路线标识行走行驶以及车辆管理有关规定的现象,交通秩序井然,通行顺畅,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下降。

四、时间步骤

        根据上述重点整治的对象,各村(居)、各有关单位,应突出重点难点,先难后易,一视同仁,全面整治,用半年的时间,分四个阶段推进“治六乱”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7月底前完成)。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切合街道实际的行动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列出“六乱”清单,画出工作路线图,明确推进时间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单位分工、人员分组、后勤保障和应急预案,以及发布通告等前期基础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10月底前完成)。根据街道制定的行动方案和整治清单,依法向有违法行为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并从中筛选出辖区群众最关注、整治难度大的重点区域、路段,作为集中整治的突破口,先行整治。对一般性整治区域,在重点区域和路段整治后,继续推进,全面整治。

        (三)深化整治阶段(12月底前完成)。在全面开展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摸查各主次干道及内街小巷乃至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无盲区、无死角。对新发现的影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以及破坏城市基础设施的现象要及时进行整治,并从严处罚。

        (四)形成长效阶段(2018年1月以后)。要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整治行动成果。要根据区域、道路的特点,创新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充分发“互联网+执法”的作用,逐步进行网格化管理,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杜绝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真正改善城市环境。

五、工作要求

        “治六乱”专项行动,是一次全市性、全覆盖的整治大行动,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各种影响城市环境的顽疾痼疾,要集中各种资源,以钉钉子的工作法,重拳出击,彻底整治。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定任务、定时间、定单位和人,自我加压,主动作为,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共同改善城市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街道制订的行动方案,主动作为,压实责任。每一次整治行动,都要安排一位村(居)领导负责、包干,做好群众工作和具体整治措施。每一个重点区域、路段的整治行动,村(居)党政一把手要靠前参与,现场督战,参与指挥调度每一个跨区域的整治联合行动。

        (二)加强联动配合。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街道制订的专项工作方案,理顺联动机制,加强联合行动,要调动各方力量,确保每一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要结合实际,制定《桥东街道环境卫生整治网格图》,明确责任,定岗定人。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互通工作信息,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力量攻难关、破难点,确保整治工作快速、有效推进。要积极动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开展入户宣传,做好前期群众工作,定期组织区域内住户和专业保洁队伍参与公共场所的清扫和整治工作,有效抑制社区和住宅小区内的“六乱”现象。

        (三)清建管三同步。在大规模清理整治的同时,应及时总结整治经验,积极探索,以创新的方式,制订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清理出来的场地,及时落实管理,该围档的围档,该绿化的绿化,该完善设施建设的完善设施,实现城乡环境的美化、净化、亮化。对于流动摊贩,要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允许临时摆卖并落实卫生责任。要充分利用旧厂房等闲置资源整改成小市场、美食街,作为临时腾退场地。同时,要按照街道实施“十个一”工程要求,加快推进村(居)市场建设。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让广大村(居)民,特别是中小学生参与进来,通过发起倡议、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形成良好的行动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自媒体等各种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六乱”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开展整治工作营造强势舆论氛围。

        (五)加强督查督办。街道将组成督察组,对辖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现场督查,完善督查的内容和标准,严格督查督办,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不定期对辖区“治六乱”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有令不行、推诿扯皮的单位,要及时通报,加强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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