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凤新街道开展“治六乱”大行动加快推进 “六城同创”工作的方案

2017-07-23 00:00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为推进“六城同创”各项创建工作,切实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综合发展实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治六乱”大行动加快推进“六城同创”工作的方案(草案)》精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在全街道开展“六城同创治六乱”大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的新理念 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广东“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凤凰腾飞”为总目标,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统领,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核心基础,以“治六乱”大行动为切入点,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存在感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以崭新的面貌和形象,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以“治六乱”为主线,以共建共享“卫生、整洁、健康” 的家园为目标,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全民动员,集中力量, 统一步伐,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通过改善城乡环境,全面塑造凤新新形象。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六城同创”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凤新街道开展“治六乱”大行动加快推进“六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庄财盛

副组长:张映浩、傅雄辉

成  员:蔡湘怀、林伟宏(党政办)、张建平(派出所)、陈汇泓(组织)、郑启敏(宣传)、卢伟雄(城管办)、卢少杉(环卫所)、蔡述权(国土部门)、叶群峰、蔡文杰(农业办)、蔡锐生(食安办)、卢伟民(陈桥村)、陈镇明(凤山村)、林进凯(花园村)、庄英德(高厝塘村)、蔡奕金(大新乡村)、蔡潮祥(东埔村)、蔡昌雄(莲云村)、蔡锡辉(竹围村)、蔡永华(大园村)、章潮彬(西塘村)、蔡镇贤(田中村)、周湘雄(云梯村)、谢淑川(奎元居委)、郑阿纯(宜园居委)、谢燕君(万绿居委)、李长圆(宏天居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办,办公室主任由张映浩担任,副主任由傅雄辉、陈汇泓担任,成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抽调。

四、整治内容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下列“六乱”现象,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整治。

(一)乱贴乱挂

是指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未经批准在户外张贴、悬挂广告、横幅或者其他宣传品、遮阳物以及在临街阳台窗户外晒衣物、吊挂杂物。

整治后量化标准为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及树木上未发现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在户外张贴、悬挂广告、横幅或者其他宣传品、遮阳物影响城乡空问、立面容貌整洁。

(二)乱排乱弃

是指流动摊贩、个体工商户的烧烤、饮食等摊点、档口,直接向路面排放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焚烧秸秆、废品等生产、生活垃圾;生产性、服务性企事业单位不按法律法规的规定, 超标或不通过规范的排污口向外界排放污染物, 污染大气或水体; 或者在生产、经营场所以外堆放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卫生。

整治后量化标准为未发现上述违规直排、乱排废气、废水和乱堆放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和影响市容卫生的行为。

(三)乱摆乱卖

是指未经批准在城乡道路(街巷)或公共场地堆放垃圾杂物, 接设摊点、接放广告灯箱及其他占道经营行为。

整治后量化标准为未发现控自在城乡道路(街巷)或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垃圾杂物,接设摊点、广告灯箱及其他占道经营现象。

(四)乱搭乱建

是指未经批准在城乡道路(街巷)、广场、公共绿地和其他公共(公益)设施管理区域,以及河、渠、塘、库等河道和堤防管理范围内的搭建行为。

整治后量化标准为未发现上述范围内存在任何建(构) 筑物、障碍物和其他定着物。

(五)乱停乱放

是指在公安交警或相关管理单位统一规划、定点设置的道路、公共场地和停车场(点)划定的界线以外停放车辆或在停车界线内设置障碍物、在划定的汽车停车位内停放摩托车或其他非机动车辆的行为。

整治后量化标准为车辆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其他区域未发现私自停放或在非停车场地乱收取停车费,占道停放车辆的现象。

(六)乱冲乱撞

是指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等交通参与者不按交通规则或者道路标识行驶行走, 随意穿插、闯禁行、逆行、闯红灯、酒驾醉驾以及泥头车在禁行时间、禁行路段行驶, 无牌无证(含套牌、假牌假证)、强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非机动车加装动力装置等行为。

整治后量化标准为未发现上述有关交通参与者违反交通规则或者路线标识行驶行走以及车辆管理有关规定的现象,秩序井然,通行顺畅,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下降。

五、时间步骤

根据上述重点整治的对象,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难点,先易后难,一视同仁,全面整治,用半年的时间,分四个阶段推进“治六乱”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7月底前完成)。各村(居)要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切合单位实际的行动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列出“六乱”清单,画出工作路线图,明确推进时间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工作分工、人员分组、后勤保障和应急预案,以及发布通告、发放整改通知书等前期基础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10月底前完成)。各村(居)根据行动方案和整治清单,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并从中筛选出群众最关注的、整治难度大的重点区域或路段,作为集中整治的突破口,先行整治。对其他一般性整治区域,在重点区域和路段整治后,继续推进,全面整治。

(三)深化整治阶段(12月底前完成)。在全面开展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摸查各主次干道及内街小巷乃至住宅小区(老厝区)仍然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查漏补缺,确保无盲区、无死角。对新发现的影响市容市貌、村容村貌、破坏城市(村庄)基础设施的现象要及时进行整治,并从严处罚。

(四)形成长效阶段(2018年1月以后)。要以此为开端,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整治行动成果。要根据区域、道路的特点,逐步推进网格化管理,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杜绝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真正改善城市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制订总体行动方案,主动作为,压实责任,狠抓示范和带动作用,并把整治效果列入各单位和干部的考核内容。每一次整治行动,都要有村(居)至少一名“两委”成员带队并负责包干,做好具体行动方案制订、联合行动队伍的组织协调、群众工作和具体整治措施。每一个重点区域、路段的整治行动,村(居)党政一把手要靠前指挥,现场督战,参与指挥调度。

(二)加强联动配合。各级、各部门要理顺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的联动,要调动各类力量,把队伍部署到每一项整治行动现场,确保每一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互通工作信息,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力量攻难关、破难点,确保整治工作快速、有效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开展入户宣传,做好前期群众工作,定期组织区域内住户和专业保洁队伍参与公共场所的清扫和整治工作,有效抑制社区和住宅小区内的“六乱”现象。

(三)拆建管三同步。在大规模清理整治的同时,应及时总结整治经验,积极探索,以创新的方式,制订切实可行 的管理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清理出来的场地,及时落实管理,该围档的围档,该绿化的绿化,该完善设施建设的完善设施,实现城乡环境的美化、净化、亮化。对于流动摊贩,要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允许临时摆卖并落实卫生责任制。可利用旧厂房等闲置资源整改成小市场、美食街,作为临时腾退点。

(四)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各企业、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广大市民,踊跃参与进来,通过发起倡议、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开展城市形象宣传口号的征集活动,形成良好的行动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自媒体等各种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六乱”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开展整治工作营造强势舆论氛围。对于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做到整治一处,美化一方,净化一片。

(五)加强督查督办。要将“治六乱”工作纳入全街道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督查范畴,严格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有令不行、推诿扯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上级部门督查结果两次被评为差的,约谈辖属村(居)党政“一把手”,三次被评为差的,启动问责程序。

 

 

 

 

                     湘桥区凤新街道办事处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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