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13-09-27 00:00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高我区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制政府建设;根据湘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湘府办通〔2013〕23号)的要求,我区在全区范围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对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在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的普通规范性文件和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制定的暂行或试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9件,决定废止5件,修改 4件。现将清理结果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向社会公布。
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在2006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本次修改目录的,一律废止,今后不得实施;列入本次修改目录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要重新修订颁发的规范性文件。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