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潮州市湘桥区2018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9-04-02 00:00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5〕5383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18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收费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要指定专人负责, 认真填报相关情况,确保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工作按时按质完成。要把年度报告工作同执行收费目录清单、收费公示等制度结合起来,同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结合起来,推动收费管理制度建设更加完善,促进涉企收费政策落地生根。

二、工作要求

1、请区直各有关单位负责通知要求所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按要求填写《2018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表》(附件1-3),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4月8日前将报告表、收费公示牌照片(照片可用A4纸打印或发电子照片到邮箱xqfgj001@163.com)报送区发改局(物价管理股)。

2、目前已停止或取消收费,但2018年度内有收费的单位一样须填报《2018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表》(附件1-3);收费项目仍保留,但本单位收费金额为0的,仍须如实填写收费情况。

3、为避免收费数据重复统计,各收费单位只填报本单位直接向缴费者收费的数据,不要填报从其他收费单位提取或分成的收入数据。

4、报表的各要素要填报完整、准确。填报人及联系电话要填报清楚,以便在审核收费项目时及时沟通联系。

5、因机构改革,请区直有收费执收单位变化或调整的部门(含变更单位名称)向区发改、财政部门申请更改执收单位等相关信息(申请报告内容请说明原单位名称、原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更新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并提供单位职能调整等相关材料依据),以便更新我区区级现行经营服务性收费执收单位名称和收费项目并向社会公布。对未进入公布名单的收费单位或收费项目,被收费对象可以拒绝缴费。

三、联系方式:

潮州市湘桥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管理股 

联系电话:2219736, 邮箱:xqfgj001@163.com;

 

 

附件:

1. 潮州市湘桥区2018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表

2. 潮州市湘桥区2018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收支情况报告表1

3. 潮州市湘桥区2018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收支情况报告表2

4. 模板—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示栏

 

 

 

潮州市湘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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