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

潮湘府〔2021〕7号

2021-10-28 15:43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发布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

  一、禁火期:2021年10月28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

  二、禁火区范围:全区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禁火期间,禁火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凡违反本禁火令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令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