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5日至12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磷溪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1日,巡察组向磷溪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磷溪镇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有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镇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以巡察组反馈意见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巡察意见反馈后,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落实负总责,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事项主动认领领导责任,推动问题整改。
(三)从严从实,聚焦整改。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建立健全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做到“当下改”和“长久治”有机统一。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方面
1.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一是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党委(扩大)会、机关支部会、主题党课、谈心谈话等形式,带头深入学习,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形成浓烈的政治理论学习氛围。二是督促各村落实专人组织学习长效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和全员有效配合双管齐下,做到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农村政策和“百千万工程”指示要求,同时做好上会的内容记录工作。三是切实加强村两委干部理论武装,推动“两委”干部学深学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理论教育常态化。
2.着力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一是在驻镇帮镇扶村项目中谋划一批公厕、农村道路和排污排水管道等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对相关短板薄弱处进行改进提升。二是指导各村结合地方地理、交通等条件,找准自身资源优势,谋划符合自身优势且收益可观持久的村级发展模式。组织专家进基层、村校联动等,帮助村在品牌宣传、规模化生产、产业链延伸等方面能得到专业的指导和有效的实践,做好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撑。三是全面摸查镇内撂荒地情况,分类施策,组织各村开展农田水利修整工作,推进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加大学习及宣传力度,提高各村粮食安全意识,打好粮食安全保卫战。
3.加大力度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一是严格落实村级河长巡河责任,不定期对河长制巡查情况进行督查,加强河长制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爱河护河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水环境。二是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林长制”的文件精神,落实护林员巡查责任,加强松材线虫、森林防火等巡查力度。三是加强对“两违”巡查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完善镇村联动巡查机制,以“2支队伍+3个等级+4个片区”模式落实每日巡查机制,推进镇域巡查全覆盖。四是成立镇“房地一体”工作专班,以分片条块推动的形式,结合驻片干部和规划办、执法办工作人员,分片到村指导各村开展“房地一体”发证登记相关工作,提高“房地一体”发证工作效率。五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村辖区内经营单位逃生窗“应开未开”数量进行摸底,动员各经营单位自觉开设逃生窗,做到应开尽开。
4.提高乡村治理水平。一是协调驻村律师持之以恒对村组织、干部开展法治培训工作,提高村两委干部法律意识。二是进一步健全农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推动村规范实行“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制度,同时要求各村党组织根据《操作指引》健全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三是开展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培训会,指导村按照规定做好生态公益林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和落实。
5.加大力度推进创文创卫工作。组织各村参加埔涵村“三清三拆三整治”现场会,扎实推进创卫、“百千万工程”等中心工作,逐步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效果。结合创卫网格化管理工作、每周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等,推动各村做好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提升各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水平。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加强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提高村干部履行义务的意识,坚决杜绝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对违规领取误工补贴及误工补贴发放不合规的,责令退回。同时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管理职责,严格财经纪律,按规范的程序和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一是要求各村(居)根据《磷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磷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精神,健全村级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落实到位。二是完善村(组)级财务制度建设,严格审核各项票据,杜绝白条入账,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政策引导,对符合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办公经费使用范围的支出按要求完善手续方可开支。
3.严格规范财务管理。一是落实各村严格遵循《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大额资金往来须采取转账方式结算。二是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农村财会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加强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机构建设,充实监管力量,落实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确保代理服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4.深入推进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一是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农村财会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集体资金严格遵照“专款专用”原则进行资金列支。二是落实各村对没有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补登记,切实提高农村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认识。三是组织开展三资交易平台培训,并印发《关于磷溪镇农村集体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化“三资”管理知识。四是加强对《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及中介超市操作流程的培训与宣导,对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的,要求其必须在中介超市选取,对使用非财政性资金购买的,鼓励各村在中介超市选取,逐步提高中介超市使用率,提高工程项目质量。五是对闲置集体资产的土地厂房进行整改,鼓励村盘活闲置资产,增加集体收入。
5.加强监管工程建设项目。一是做好各村关于工程项目程序执行事项的培训与指导,督促各村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要求有序开展工程项目,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行为,做好工程项目资料归档。二是指导各村在工程项目申报、开工前应做好充分的实地调研、专业咨询及长期规划,做到项目流程了然于心、后期收益预估可观,避免出现半途放弃、支远大于收的情况,确保项目开展切实利于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三是由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加强严格把关,对工程项目资料存在的错漏情况及时反馈给村进行补充整改,确保工程项目报账资料的准确性。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抓党的建设责任履行。一是严格规范党支部书记任职程序,按照《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的程序,指导和督促各党组织在优化党组织、设置下属党支部的每一个选举环节都要规范操作、严格把关、全程纪实,确保选举规范。二是镇委党校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党务工作者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做好培训教育工作。三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严格落实会前征求意见、调查研究、个人剖析、相互批评等环节要求,定期跟踪监督、通报落实情况,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2.发挥“头雁”效应。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村级督导检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村级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要求各村组织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召开专题学习,切实加强对村干部党纪党规的教育,全面从严治党。
3.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一是切实加强党支部会议记录人员的专业素养,提高会议记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记录程序及内容、参会人员意见以及会议决定,如实反映会议过程,做到有据可查。二是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工作流程,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实现党员大会和党课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并加强对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台账的指导、检查。三是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程序,指导和督促各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每一个环节都要规范操作、严格把关、全程纪实,确保发展党员每个环节做到位。四是严格落实党费收缴登记制度,使用专门账册记录党费收支,相关凭证附件资料保存完整。
4.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一是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村实际情况,采取问卷调查、入户走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村务监督。二是成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村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对村居事务的监督作用。三是加强培训教育和文件宣传力度,提高村监会成员对村务监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完善村监会运行机制,保障村务监督工作的规范化运行。
5.发扬从严从实的工作作风。一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各村组织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召开专题学习,切实加强对村干部党纪党规的教育,全面从严治党。二是提高会议记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记录程序及内容、参会人员意见以及会议决定,如实反映会议过程,做到有据可查。三是开展“村规民约”全面梳理,要求各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订“村规民约”,规范“村规民约”的制(修)订和实施。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纪检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关于党内处分程序执行内容,进一步规范处分决定执行文书表格制作,不断提高纪检干部自身业务水平。将警示教育纳入村级督查巡查范围,指导辖区内发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村级党组织及时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用好用活身边事,提醒基层干部知敬畏、守底线。
(四)关于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加大重视巡查整改工作。一是加强各村(社区)对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等相关文件学习,进一步强化基层干部对巡视巡察工作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机构,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三是建立督办清单,督促各责任人限时整改并提供台账资料,并加强对巡察整改台账和各类巡察文稿的审核,避免出现错字漏字或资料不全不详的情况。
2.严格落实巡查整改责任。督促各村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机构,成立以村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深化指导各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实事求是、坚决有力推进常态化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磷溪镇党委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继续用足用好巡察成果,举一反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巡察是一次“政治体检”,要按照“立行立改、全面见底”的要求,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将反馈的问题都抓细抓实抓到位,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
(二)持续深入整改。各分管领导、各责任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整改,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持续发挥正向作用,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开展。
(三)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制度缺陷漏洞,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768-6701207;邮政信箱:磷溪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ca017@163.com)。也可径向区委巡察办反映,电子邮箱:czxqxcb@163.com(来信注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监督)。
中共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