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区局制定了《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潮州市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2日
2023年潮州市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辖区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下简称小作坊),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方式
区局及各所监督检查以日常检查(包括双随机监督抽查)为主、专项检查为辅,同时参加省、市级有关监督检查。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类别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湿粉类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蛋白固体饮料、食盐、食醋、食品添加剂等产品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企业;糖果、水果制品、膨化、豆制品等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奶瓶奶嘴、婴幼儿塑料及硅胶餐饮具、压力锅、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等类别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监督检查要点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依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有关检查要求,并重点加强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信息记录和追溯、委托生产、不合格品处置、产品追溯与召回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
小作坊监督检查要点:重点加强生产加工环境、生产工艺、原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仓储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验要点:依照《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管理办法》有关检查要求,并重点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交付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大中型企业、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强化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设立调整、履职的全过程管理。督促小微型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实施记录、提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执行力。督查大中型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强化风险防控能力;督促小微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建立并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及时整改自查及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过“粤商通”APP在线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况。督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线上考核工作,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抽考覆盖率100%。督促小作坊落实每日、每周强化全过程管理,持续保持生产加工过程合规。
四、检查安排
各所对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和已登记食品小作坊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年度监督检查频次按相应风险等级执行,其中:A级企业不少于1次、B级企业不少于2次、C级企业不少于3次、D级企业不少于4次,市局、区局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次数计算在内。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双随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5类需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区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在各所检查的基础上,组织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等原则上不少于50家次,其中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重点监管企业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发证核查、后置审查次数计入在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各所要高度重视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任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按照本计划要求,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制订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从严监管措施。各所要认真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三)加强全年计划统筹,有序推进工作落实。今年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应使用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系统”APP,检查应覆盖检查要点所有检查项目,各所要合理统筹全年监督检查任务安排,按计划有序推进落实,对因网络原因不能使用移动端APP录入的情况,要在当天将资料交至区局食品生产股使用PC端补录并上传相关资料,确保检查有效。
(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检查能力。各所要强化检查人员队伍建设,配足配强食品监督检查力量,确保顺利完成年度检查任务。要采取集中学习、现场教学、视频教学等多种措施,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提高检查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提升发现问题、识别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五)加强数据归集分析,提高实际监管效能。各所要继续认真落实食品生产监管台账制度,及时汇总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小作坊监督检查信息,定期(每月29日)向区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报送台账。要定期梳理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及时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评估和风险研判,完善监督检查措施,防止出现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