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潮文化“特”色
潮州古城保留有大量明清和民国时期的民居建筑,这些民居建筑白墙瓦黛、嵌瓷木雕,充分体现“潮州厝,皇宫起(建)”的独特风格和建筑特色。2013 年,潮州老城古民居建筑群被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湘桥区鼓励和倡导古城民宿客栈以古城民居建筑为载体,对民居建筑群被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湘桥区鼓励和倡导古城民宿客栈以古城民居建筑为载体,对民居建筑进行保育活化,在修缮装修、风格特色、主题打造、管理服务等方面突出差异化、特色化,注入潮人人文情怀,打造“一间民宿、一个故事”,让游客品享潮文化建筑“特”色,体验古城“慢”生活。2018 年,载阳客栈等10 家民宿客栈获评“潮州人家”优质民宿客栈,木棉公馆被评为“广东十大最美民宿”。
实施“精”细化管理
2018 年6 月份,为适应区域民宿客栈行业迅猛发展的形势,切实加强对民宿客栈的管理,湘桥区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湘桥区民宿客栈管理办法(暂行)》,正式将民宿客栈业纳入管理体系,填补了民宿客栈管理上的空白。《管理办法》明确民宿客栈申办审批程序和各部门管理职责,并实行联合监管执法机制,组织文化旅游、公安、消防、市场监管、辖属街道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对民宿客栈实行“精”细化管理。以安全管理为重点,统一对古城民宿客栈进行常态化、地毯式巡查监管,做到提前指导、日常巡查、强化监管相结合。同时,组织召开多场客栈规范管理交流现场会、消防安全培训现场会、消防安全演练等活动,保障游客住宿安全,督促提升服务品质。今年上半年以来,共组织联合检查20场次,目前已发放《消防安全意见书》75 份,公安机关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4 份。《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将于今年9 月1 日正式施行,湘桥区已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对照学习,进一步完善《湘桥区民宿客栈管理办法(暂行)》,促进民宿客栈行业规范、安全、优质发展。
做好“融”字文章
住客栈、逛牌坊街、赏灯光秀、品工夫茶……民宿客栈已经发展成为潮州旅游一个新元素,成为古城文化旅游的新亮点,古城区“民居观光、非遗展示、工艺创作、文化创意”的文化旅游产业链不断发展完善,吸引了大批珠三角、福建、江浙一带的游客前来体验,古城文化旅游特色区成为粤东旅游中心和全省最受欢迎的旅游目的地之一。接下来,湘桥区将加强古城民宿客栈的管理和引导,主动对接新城的建设发展,以万达世界潮人文旅城、华侨城“中国工艺美术之都”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为契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更开放的姿态、更广阔的视野、更高效的服务,对粤港澳地区组织引客入潮宣传推介,落实民宿客栈做好旅游住宿接待准备,主客共享,打好民宿客栈行业的“文化牌”“旅游牌”和“生活牌”,做好新时期潮州民宿客栈旅游住宿“融”字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