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2015-10-12 00:00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这是中国第一部保护华侨权益的综合性地方法规。

  据了解,改革开放以来,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愈发重要。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统计,仅从2010年到2015年6月底,广东省侨办接受的来信来访来电中涉及侨房问题的共2059宗,占整个来信来访来电数的36.3%,其中属拆迁纠纷的占1554宗,占侨房问题的75.9%。此外,华侨对退休待遇、回国定居、子女教育等难题的反映也比较多。

  针对华侨遇到的种种问题,《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分别对华侨政治、人身、社保、生育、教育、财产、投资、捐赠等八个方面权益的保护做了具体规定。值得一提的是,该条例特别提及“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权利外,外籍华人在本省(广东省)的有关权益保护,可参照本条例执行。”该条规定使得《条例》的覆盖对象范围更广,发挥效力的作用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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