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共青团潮州市湘桥区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11-22 17:13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9日至10月2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委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6日,巡察组向团区委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支部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团区委党支部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强化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措施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我委分别于2月17日、2月27日召开党支部会议、书记会议,专题研究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第一时间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团委书记任组长,团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分解。围绕巡察组巡察反馈的三大方面问题11条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共青团湘桥区委员会党支部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条列出问题清单,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进一步修订完善“三重一大”、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规章制度,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三是注重监督检查,推进有效整改。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定期监督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提高整改工作效能,确保条条问题整改到位、个个措施见到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共青团工作方针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存在短板,落实上级部署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学习“第一议题”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学、深入学,不断学思践悟。2022年10月以来,累计召开书记会22场次,均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二是严格执行《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内生活制度》,制定支部《2023年团区委党支部工作、学习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的重要论述列入学习计划。

  三是利用“三会一课”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相关文件,推进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对少先队工作进行部署,认真对照《转发关于评选2022-2023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少先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按照《关于做好第八届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择优推荐参评省、市级“最美南粤少年”、评选区级“最美湘桥少年”工作。

  四是认真召开2022年度湘桥区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会议、举办湘桥共青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会议、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等“团团学习新思想”考学活动,制定《湘桥共青团2023年工作要点》《湘桥青年助力“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工程”行动方案》,引导广大团干部自觉把个人追求融入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中,朝着高质量发展的目标阔步前行、勇闯新路,奋力谱写现代化湘桥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

  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书记会议对区委、区政府中心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在服务大局的实践中夯实组织力,在凝聚青年的实战中强化引领力,在抗击疫情的作为中提升服务力,激发广大团员青年青春建功、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在各项中心任务中彰显青春担当。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2.关于履行共青团职责使命存在不足,团的建设工作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意识。印发《湘桥共青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展现先行示范的青年担当,更好地履行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扎实开展团干讲党团课工作,提高团干部理论宣讲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推出一批理论扎实、授课生动、反响出众的课程视频。

  二是提高工作主观能动性。聚焦当前我区共青团工作存在的困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拓宽工作渠道,持续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今年来,围绕普法禁毒宣传、安全教育、12355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等主题开展讲座、游园活动、培训营、亲子活动等27场次,有效帮助学生消除成长困惑,学会自我调节,强化心理素质,预防和正确处理校园霸凌问题、校园性侵等问题,切实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三是扩大团组织工作覆盖面。聚焦住有宜居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河小青”“共植青年林”等活动,为建设“绿美湘桥”增绿添彩。聚焦幼有优育,举办2023年“迎春送暖 青春有爱”主题实践活动,成功帮助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申请“珍惜生命基金会”资助金。聚焦学有善教,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正式挂牌意溪镇西都小学,积极招募乡村希望教师、“一校一社工”、驻镇帮镇扶村、山区计划等55名志愿者,填补乡村小学师资不足问题。聚焦业有所就,开展湘桥区“展翅计划”,为大学生提供见习、实习岗位582个。主动对接“百千万工程”突击队,高校“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队,已有28支队伍、超500名师生来湘实践。

  充分发挥区青联的边际效用。有序推进区青年联合会换届工作。制定“青年之家”评价标准,积极发动各街道镇及下属一个村(社区)“青年之家”每月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3场次。组织青联优秀青年企业家代表参观我区高新企业,召开“凝聚青企力量,迈向高质量发展”青年企业家座谈会,积极搭建青年企业家交流合作发展平台。

  该问题已阶段性完成并长期推进。

  3.关于“辖区内团组织的管理存在缺位,发展团员不平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加强对流动团员的管理,结合失联团员认定工作定期进行清查,探索建立镇(街)、村(社区)流动团支部,建立共青团湘桥区凤新街道流动支部委员会、共青团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陈桥村流动支部委员会作为定点试点工作单位。

  二是深化开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指导各级团组织按照《广东省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审核,切实为青年服务。

  三是严格按照团市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2023年发展团员分配指标及号段表,将初高中、中职发展团员指标及号段及时分配给全区各初高中、中职学校,社会领域发展团员指标及号段依托各(镇)街团(工)委分配给“两新”团组织,努力实现源源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的政治功能。

  四是持续关注团组织超时未换届的情况。全面推广应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信息的录入和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确保录入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目前“智慧团建”系统团湘桥区委账号没有超时未换届团组织的记录。

  五是持续加大力度推进“两新”团建工作,将新兴领域作为重点推进范畴,调查摸底辖区内“两新”建团符合条件的个数,推动“两新”团组织建设、扩大“两新”团组织发展团员比例。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4.关于“空心团支部现象突出,怠于解决存在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召开湘桥共青团工作推进会,强化团组织建设,在全区团组织排查空心团支部情况。目前已达到上级团支部空心率不高于1.5%的要求。

  二是着力吸收各领域青年中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先进分子入团,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摸查各中小学28周岁以下教师队伍入党入团情况,将符合条件的教师列入重点发展团员对象。

  三是推动建立区“两新”组织团工委,促进我区“两新”团组织健康发展,7月17日,湘桥区“两新”组织团工委成立大会顺利召开。

  四是主动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对接,联合制定《关于印发<潮州市湘桥区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切实做好在团员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使“推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

  该问题阶段性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不够严实,存在形式主义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支部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强调明确党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修改完善《团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不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是召开支部会议,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对团区委党员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严格干部管理,重点突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规范干部的行为,使《关于加强对团区委党员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落到实处。

  三是认真部署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在“七一”前后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于年底结合书记述职述廉开展第二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经费支出存在风险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支部会议,加强教育学习,增强现金结余存款余额较大、现金支付风险意识。

  二是通过支部会议学习强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大额资金开支按规定提交书记会讨论决定。完善《团潮州市湘桥区委员会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审批手续程序学习,要求各机关同志严格执行,规范报销凭证管理。通过支部会加强财务制度学习、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7.关于“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

  组织机关同志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切实提高财务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全面排查对以往类似情况进行复核,尚未发现雷同事项。积极寻找解决问题方法,我委已于2003年通过司法诉讼催讨债务,寻求法律帮助。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三)基层党组织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未能深入有效开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实行会议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作出科学决策。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体现逐人表态、逐一表决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二是在书记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组织生活会各项制度,切实做好“四必谈”,增强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活力,严肃党的组织生活。

  三是通过书记会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组织生活会各项制度,务实做好集体查摆会议前充分征求意见。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9.关于“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不到位,团的战斗力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主动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对接,联合制定《关于印发<潮州市湘桥区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切实做好在团员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使“推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是多样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除夕春节、元宵、五一和端午等节假日牌坊街古城文化旅游志愿服务达1870人次。同时,开展学雷锋文明实践活动、心理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普法进校园活动、“河小青”净滩行动、“绿美湘桥播种新希望 党团携手共植青年林”植树造林活动等对青少年政治思想正向引领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是扎实推进“青学铸魂”工程,强化政治引领。以团支部、少先队中队为基本单元,开展“青年大学习”“红领巾爱学习”等网上主题团队课,扎实推进“灯塔工程”,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青少年中入脑入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创新开展“团团学习新思想”五期考学活动,引导广大团员干部自觉把个人追求融入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中。运用“湘桥共青团”公众号加大频次及时转发上级少工委的文件精神,引导下属各少工委召开少工委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强化对各少工委的指导督导。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10.关于“团的基层工作不够扎实,对基层团干的指导和培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团区委起草制定《湘桥青年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方案》《“‘湘’约返家乡 青春逐梦正当时”2023年度湘桥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关于开展“湘青展翅”——2023年“展翅计划”湘桥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等具体工作指引,针对性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

  二是团区委组织到湘桥区阳光实验学校、意溪中学官塘中学、铁铺中学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校园共青团、少工委建设情况,发现青少年学生成长中存在的问题,助力团区委有针对性的开展下一步工作,从而提高青少年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其健康成长。

  团区委开展乡村振兴志愿者到乡镇团委、街道团工委担任兼职副书记工作。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志愿者到乡镇团委、街道团工委担任兼职副书记工作的通知》充实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力量。加强基层团干部业务培训,召开湘桥共青团工作推进会,及时发布团务知识相关工作指引,联合区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印发<潮州市湘桥区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指导基层团干规范开展团务工作,全面提升团干的业务能力。

  四是全面统计全区团务工作者的年龄,目前全区团干的平均年龄为32.67岁,其中教育局团委书记年龄偏大,团区委积极与区教育局沟通对接,将结合“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对接系统”、“展翅计划”平台招录实习生等形式,补充团的工作力量,持续推进配齐配强团干部。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11.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书记会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引》和《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增强依规选人用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监督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二是积极组织人事干部参加区委举办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培训班,结合党支部学习会议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选人用人工作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增强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的自觉性,依规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团区委党支部将以此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团干部深入基层、深入青年,主动作为、服务青年,为青年排忧解难,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团区委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一)强化政治责任政治担当,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机关党支部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

  (二)持续抓好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既要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更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坚决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真正把巡视成果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和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

  (三)强化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政治。一是加强对财务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实施不定期财务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加强机关作风管理,着力探讨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现象的出现,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权的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管理当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768-2209334;邮政信箱: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区党政机关大楼1010室、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tw2209334@163.com)。也可径向区委巡察办反映,电子邮箱:czxqxcb@163.com(来信注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监督)。

  中共共青团潮州市湘桥区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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