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铁拳行动”
食品类典型案例

2023-12-26 17:22  稿件作者: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湘桥区市场监管局以2023“铁拳”行动为抓手,聚焦食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氛围。现公布3起食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

  

  案例一 查处潮州市湘桥区某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一、案情

  2023年6月9日,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潮州市湘桥区某食品厂生产的圣女果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抽检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报告。

  经查,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圣女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鉴于自2023年以来,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食品出现多批次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当事人在生产经营过程未尽到食品生产企业应该履行食品安全义务的职责,对多次出现不合格食品情况负有重大的责任。依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对该食品厂作出罚没款共计75148.8元、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二、点评

  本案中,当事人生产的“圣女果”产品二氧化硫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容易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伤害。本案的查处,体现市场监管部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力度,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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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二 潮州市湘桥区某自选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一、案情

  2023年10月1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潮州市湘桥区某自选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店货架上摆放有待售的健康快车®AD钙奶饮料(原味)12瓶及娃哈哈®乳酸菌饮品8瓶,上述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该店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点评

  食品安全无小事。饮料类食品保质期短,品种多,标签使用频率高,本案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容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本案的查处,既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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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三 潮州市湘桥区某餐饮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牛筋丸”案

  一、案情

  2023年6月29日,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潮州市湘桥区某餐饮店经营的“牛筋丸”,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报告。

  经查,该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牛筋丸”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店作出罚没款10447元的行政处罚。

  二、点评

  食品保鲜,常用的方法有使用防腐剂、冷藏、维持厂房和设备设施的高洁净度等,其中使用防腐剂生产成本低且易操作,但极易产生超限量、超范围添加等问题。本案中,当事人经营超量使用防腐剂,危害群众的生命健康。本案的查处,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有利于警示生产经营主体,树牢食品安全意识,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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