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一巡察组进驻磷溪镇开展巡察工作

2023-10-26 11:23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自20231025日起进驻湘桥区磷溪镇开展巡察工作。1025日上午,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磷溪镇辖属29个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会上,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建伟同志作动员讲话。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好新时代新征程巡察工作新要求。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深入开展政治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磷溪镇党委书记张晋铭同志代表磷溪镇党委作表态发言。表示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村(社区)党组织务必全力配合,落实好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确保这次巡察工作圆满完成。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从20231025202312月中旬,对磷溪镇辖属29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潮州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和《湘桥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磷溪镇辖属29个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处理。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设专门联系电话:17728682971(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湘桥区党政办公大楼9楼区纪委办公室(910室)转区委第一巡察组、邮编:521000,邮寄信封请标注“潮州市湘桥区委第一巡察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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