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除无主违法建筑的公告

2024-07-10 17:24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位于湘桥区意溪镇桂坑村村委会前面溪边两座建筑,一座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一座建筑面积约8平方米。经调查,上述两处建筑物建设时未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属违法建筑。自启动调查至今没有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前来配合调查取证工作,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及时处理,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现发布公告如下:

    1.持合法手续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4年7月1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机关陈述、申辨,接受调查。

    2.无合法手续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4年8月10日前自行拆除该违法建筑。

    请涉事单位或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意溪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主张权利,依法接受调查。公告期限届满,未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辨也未自行拆除的,视为无主违法建筑,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如不服本公告,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向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图:

微信图片_20240710174826.jpg
微信图片_20240710174830.jpg

    联系地址:湘桥区意东一路中段418号105室(湘桥区意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电话:2121876


    详见附件:关于拆除无主违法建筑的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