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溪镇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反有组织犯罪法》
为落实上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总体要求,2月20日,磷溪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学习会,会议由磷溪镇党委书记张晋铭主持,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镇党委副书记丁勇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涵盖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严防黑恶势力渗透基层、深挖保护伞、案件办理、多部门协作配合建立线索移送沟通机制等内容详细解读,并作学习分享报告。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到《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制定颁布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黑恶势力,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有利于进一步健全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控体系,汇集全社会共防共治的强大力量,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进一步强化执法机关的法治意识、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张晋铭强调,要认真消化学习内容,原原本本研读《反有组织犯罪法》条文,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和打击有组织犯罪的水平。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意义。要始终站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扫黑除恶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要坚持学以致用,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要学会理论联系实际,紧紧抓住《反有组织犯罪法》提出的“预防”和“惩治”两项工作要求,注重整体谋划,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健全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三是要加强主动谋划,积极探索扫黑除恶常态化的磷溪政法实践路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和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工作和其他政法工作的融合度、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