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字当头把好入矫关 实字托底上好第一课
入矫初期是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做好身份定位、强化遵纪守法意识的关键环节,做好入矫教育对提升社区矫正监管矫治实效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此,2月20日,湘桥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入矫第一课”教育工作要求,积极统筹整合资源力量,邀请湘桥区检察院、揭阳监狱延伸管教警察,为25名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矫第一课”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开始后先组织社矫对象观看警示教育视频《被剥夺的自由》。缓刑罪犯没有监狱服刑经历,体验不到监狱服刑的惩罚性、严肃性、约束性,感受不到失去自由的滋味,组织社矫对象观看此类“震撼教育”视频,有助于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纪律意识、服刑意识,维护社区矫正工作严肃性、权威性。
随后由延伸管教警察陈警官对社矫对象进行警示教育,陈警官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述了“高墙内外”的巨大区别,并结合近年来被训诫、警告、提请撤销缓刑的真实案例,告诫社矫对象要明确身份意识,端正矫正心态,珍惜矫正机会,遵守社矫规定,配合监管,绝不能逾越监管红线,争取顺利解矫。在活动现场开展了队列规范训练,训练内容涵盖了站军姿、立正与稍息等,达到增强纪律意识和促进行为规范的目的,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和纪律观念,起到了“练队列、促行为、展面貌”的良好效果。
最后区检察院组织社矫对象填写了调查谈话问卷,区检察院邱主任向在场社矫对象强调:1、要正确认识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要端正思想态度,认罪悔罪,珍惜矫正机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2、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如果发现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在办理社矫业务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检察院反映。
入矫教育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规范社区矫正秩序的基础。下一步,湘桥区司法局将严格按照《广东省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第一课”教育工作指引》要求,通过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第一课”,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纪律意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扣好入矫后的“第一粒扣子”,为后续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奠定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