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桥区医保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湘桥区医保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6日,巡察组向区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刻认识,提升政治站位
区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对反馈意见全盘接受,并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政治忠诚的现实检验,切实负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领会巡察工作精神,将其作为推动全局工作改进、提升政治担当的关键契机,要求全体成员从讲政治高度对待整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要求上来。
(二)全面部署,压实整改责任
2024年9月6日巡察反馈会议后,区医保局党组迅速行动。一方面,召开会议全面传达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研究分析,结合工作实际理清思路、确定整改措施和要求,动员部署整改工作。另一方面,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各股及医保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带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整改,逐级压实责任,构建上下联动、共同整改的良好格局。
(三)精细落实,抓实责任分解
为高质量完成巡察“后半篇”文章,区医保局对照《湘桥区委第三巡察关于向湘桥区医疗保障局的反馈意见》及整改要求,组织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制定《中共潮州市湘桥区医疗保障局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梳理反馈意见问题清单。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为4个方面18个分项共32个问题,逐一分析,明确每个问题的内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期限,为精准整改筑牢根基,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项项能兑现 。
(四)严格督查,推动整改见效
明确整改时间和任务,对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深入查摆、举一反三,一抓到底。强化督促检查,及时解决整改中的困难,集中力量攻克问题,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注重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从体制机制层面堵塞漏洞、完善提升,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切实运用巡察成果,深刻反思,强化薄弱环节、堵塞漏洞,将整改成果贯穿党组各项工作发展全过程。目前,总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良好,已完成32个问题整改,修订完善制度3项,从根本上保障整改成效的长效性。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存在短板问题。
(1)存在问题:“第一议题”落实不到位。区医疗保障局未能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议和党支部会议均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经查阅资料发现2021年至2024年5月区医疗保障局共召开党组会85场,其中落实“第一议题”的会议仅54场次,落实率仅有63.53%;局党支部共召开会议38场次,其中落实“第一议题”的会议仅22场次,落实率仅有57.63%,且学习没有交流研讨,学习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已将“第一议题”作为党组和党支部会议首要议程,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学,党员干部积极发言分享,学习效果显著提升。2024年至2025年6月共召开党组会25场,落实“第一议题”的会议25场次,落实率100%。2004年11月至2025年6月召开局党支部学习5场次,其中落实“第一议题”的会议5场次并开展交流研讨。
(2)存在问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到位。对照区有关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点内容安排,2021年和2022年区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相关内容学习不齐全,学习不够深入细致。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认真对照区有关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点内容安排,完成对《区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完善,明确所有学习内容,确保无遗漏。落实专人负责整理资料,每次学习都安排充足时间深入研读讨论,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分享见解,学习深度和广度得到拓展。
(3)存在问题:专题学习重要论述不到位。专题学习和本局工作职能结合不够紧密。2021年至2024年5月,区医疗保障局仅有1场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领域工作的重要论述,没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纳入重点学习内容,深入分析论述与工作职能关联点,并将论述精神融入工作决策与执行。
2.针对狠抓党建工作意识不够强问题。
(4)存在问题:区医疗保障局开展“三会一课”不够规范,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同的会议混记在同一本会议记录本中。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组织党员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及组织生活要求,提高认识。分别准备各类会议的专用记录本,使会议记录更加规范,定期检查会议记录落实情况,杜绝出现混记现象。
3.针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问题。
(5)存在问题: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通过集体决策。区医疗保障局2021 年至2024年5月共8笔超过2000 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未经“三重一大”会议讨论通过,金额合计为95693元。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参会人员发表意见和表决按照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制度落实到位,有效提升决策质量,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6)存在问题: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程序倒置。2022年4月22日区医疗保障局通过转账购置电脑费用21840元,但在2022年4月24日的党组会才审议通过该支出事项。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程序,已修改完善局“三重一大”制度。通过修订制度、规范流程、强化监督,形成了“三重一大”决策的长效机制,为单位的高效运转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4.针对履行监管职责力度不足问题。
(7)存在问题:对定点医药机构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不够。2021年11月至2023年12月,区医疗保障局分三批次组织对湘桥区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共对31家医疗机构违规问题进行处理,收回违规金额合计424.49 万元。三次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区医疗保障局仅采取收回违规资金的处理方式,对违规的医疗机构均没有作出处罚。不符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已对2024年度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8家定点医疗机构立案调查,对发现违规问题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进一步增强了医保基金监管的震慑力。
(8)存在问题:基金安全监管力度不足。日常监管方式单一,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仅依托上级专项检查或专家指导,工作缺乏主动性,检查次数少,威慑力不强。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不断加大检查频次,2024年度开展行政检查22次。落实医保巡查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开展2024年度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对发现存在问题的8家定点医疗机构立案调查。进一步加强了医保基金监管力度。
(9)存在问题: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不到位。对照潮医保[2023]12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3月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区医疗保障局仅于2023年7月、11月对辖区内部分民营医疗机构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开展检查,未按季度监测哨点医疗机构的口腔种植服务价格情况。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2024年12月9日我局要求口腔种植医疗机构报送《湘桥区医疗机构单颗种植牙收费价格明细表》,通过定期监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服务价格情况,进一步规范了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5.针对贯彻执行医疗救助政策不严谨问题。
(10)存在问题:区医疗保障局二次救助金额审核、拨付不及时。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经办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潮医保通[2020]11号)文件要求,每年1月初由医保部门审核救助对象上年度二次救助金额,确认救助对象和金额无误后,在每年1月底前完成拨付。但区医疗保障局在实际工作中,对二次救助金额审核、拨付的时间都在1月之后,如2023年3月17日同日审核并拨付救助对象刘泽锐等18人 2022 年度二次救助金18781.07元、2024年2月7日拨付救助对象卢建明2023年度二次救助金14543.9元。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已组织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研究学习《潮州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潮州市医疗救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潮医保规〔2023〕1号),按照文件规定推进二次救助一站式结算和零星报销,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11)存在问题:部分文书引用的法规已废止。查阅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4 年1-5月记账凭证发现,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系室函请财务拨付二次医疗救助资金,7份函中引用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二次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潮医保规〔2019〕2号)已在潮医保规〔2023〕1号文件中明确于2024年1月1日起废止。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医保中心医保关系室后续将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涉及到需引用文件将严格按规定执行。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12)存在问题:对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够重视。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没有按《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订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安排,没有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没有带头落实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责任和谈话工作,没有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订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安排,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组书记已于今年初与下级“一把手”进行谈话,通过面对面交流,了解工作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有效促进了下级“一把手”履职尽责。并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13)存在问题:纪律教育不全面。对照近三年区委关于全区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意见的文件要求,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及党组理论中心组在2021年、2023 年进行纪律教育的学习仅3场次,2022年没有开展学习;党组织负责人为党员干部上专题辅导课仅1场次。纪律教育学习不全面、不深入。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认真领会区委要求,丰富学习形式,制定系统计划,明确内容和进度。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辅导课,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纪录片,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与年轻干部开展党性谈话并适时开展交流研讨活动,加深了对纪律的理解和认识,确保纪律教育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效。
2.针对财务审批程序执行不严格问题。
(14)存在问题: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不齐全。财务支出缺少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没有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严格财务审批程序,已完善报销审批手续,确保财务支出全部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报销审批。
(15)存在问题:报销入账票据不规范。2021年以现金形式收职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使用自制收据,且收据没有单位盖章,存在票据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我局职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全部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平台录入并三方协议缴费,票据由税务平台上生成并打印,确保票据合规。进一步规范了报销入账票据。
3.针对服务环境需进一步优化问题。
(16)存在问题:巡察组人员现场核查医保服务大厅时,发现服务大厅存在没有在显眼处设置经办流程指引、没有通过放置宣传海报或大屏滚动显示等渠道公布政务服务便民咨询热线“12345”、部分柜台没有工作人员在岗、部分工作人员没有佩戴工作牌等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医保中心不断加强对导向人员的业务培训,2024年11月22日,医保经办窗口已搬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9、10号窗口,对外窗口已统一由市政数局进行管理。已对原区社保局医保经办窗口进行整改,放置温馨提示牌,给参保人提供现医保经办窗口地址、咨询电话的小纸条。进一步提升了医保经办窗口的服务水平。
4.针对医保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
(17)存在问题:对群众关心的政策宣传不到位。12345平台上,咨询投诉件多为医疗报销、新生儿参保、城乡医疗保险扣费等共性问题,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政策宣传仍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自2024年9月以来,共开展13场次进村、社区的宣传活动,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湘桥发布公众号等多渠道宣传医保政策,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18)存在问题:宣传工作覆盖面不够广。医保政策涉及人群广,而区医疗保障局政策宣传方法方式简单,多以“摆摊”形式进行宣传,没有进一步进村入企,对较偏远的乡村和企业宣传工作仍不扎实。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自2024年9月以来,共开展13场次进村、社区宣传活动,并于2024年11月29日到企业进行医保政策宣讲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和企业员工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2025年3月5日联合公检法有关部门开展《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
(19)存在问题:宣传的深度仍然不足。宣传活动标语简单,宣传资料内容长篇累牍,医保政策讲解不够简单易懂,没有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工作。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已通过“线上+线下”多样化手段开展全覆盖镇街的宣传活动,现场设置展板、有奖问答,增加和群众的互动交流,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
(20)存在问题:向下级传达医保政策不够及时,走访中了解到区医疗保障局传达新政策时有延迟,镇街一级的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医保新政策未能及时更新,在面对群众的问题时还需要向区医疗保障局咨询。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2024年9月19日组织全覆盖镇街、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干部培训,系统讲解最新医保政策及经办流程,进一步提高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5.针对局机关纪检作用不明显问题。
(21)存在问题: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既没有重新明确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也没有制定教育、监督等相关制度。机关纪检不重视廉政风险点排查,没有制定采购、招投标、重大资金使用等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没有发挥应用的监督作用。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局党组明确了分管领导,专人制定教育、监督等制度并开展宣传培训。机关纪检重视廉政风险点排查,全面排查采购等环节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严肃追责。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行政执法存在短板问题。
(22)存在问题:基金监管力量薄弱。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配备的1名干部非医学专业人才,在检查过程中难以发现深层次的专业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在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检查中抽调区医保中心一名医药学专业的同志充实我区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共同参与市医保局专项检查行动。
(23)存在问题:执法专业水平不高。日常执法人员固定1名主办和1名其他股室人员兼职,执法兼职人员缺少执法业务知识,案件办理由不懂执法检查、对执法情况不了解的同志参与,与执法检查的规范化、专业化要求不匹配。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一是部分行政执法案件及文书由协办执法人员实操,提高执法兼职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二是已安排2名执法人员到市医保局行政检查现场跟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医保干部执法专业水平。
2.针对人才资源配置统筹谋划不够问题。
(24)存在问题: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不高。医保监管业务涉及医学、药学等专业,区医疗保障局和下属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上述专业人员偏少,与业务需求还有差距,没有做到岗得其人、人适其岗,一定程度上影响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一是已指定区医保中心一名医药学专业的同志兼职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二是已安排2名执法人员到市医保局行政检查现场跟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医保干部专业能力。
(25)存在问题:干部队伍配备不齐全。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为一类事业单位,现只配备中心主任一名,尚未配备副主任,未成立中心班子。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共有12个事业编制,目前在编仅有7人,空编率达到42%。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目前医保中心在编9人,根据《关于调整潮州市湘桥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有关编制事项的通知》(潮湘编〔2024〕104号)规定,剩余3个编制已被冻结。
3.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到位问题。
(26)存在问题:2022年1月局党组会动议股长提拔事项,没有提出意向性人选,党组成员没有逐一表态。2022年2月干部考察没有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座谈了解。以党组扩大会形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表决人员中包括了考察对象本人和非党内人员。2022年2月和2024年5月的干部任前公示通告,公示期计算不规范。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引》,在干部考察中确保干部提拔任用的程序规范。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党组会,提出意向提拔对象,进行充分讨论,各成员逐一表态发言。二是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深入学习干部选拔政策,逐条学懂弄通,确保办理干部提拔任用各项手续齐全、资料完整,程序规范。有效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公正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4.针对干部日常监管管理工作不严格问题。
(27)存在问题:区医疗保障局执行因私出国(境)报备不到位,没有按规定对干部进行因私出国(境)人员备案。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工作不规范,没有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制定本单位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制度,规范临时出国(境)人员报备流程,建立台账,确保报备及时准确。设立专人集中保管证件,实行领取登记制度。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完善问题。
(28)存在问题:局党组没有按要求每季度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部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个人述职报告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的表述过于简单,没有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分工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至2023 年均没有制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局党组严格落实每季度研判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督促结合分管领域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和个人述职报告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教育培训,提升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和工作能力。
6.针对制度建设工作不严谨问题。
(29)存在问题:区医疗保障局制订的局管理制度前后存在分歧。在局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条规定,“开支数额超过4000元的,由局长会议集体讨论同意后由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而在局领导班子议事制度的议事范围第(七)款却规定“重大财务开支项目(2000元以上)”,前后不符。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已完成局财务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和内控制度的修改完善,有效优化管理制度,提升单位管理水平。
(30)存在问题:区医保中心制度制订缺乏实际操作性及可行性。区医保中心“三重一大”制度中提及到的领导班子、中心班子会议、分管领导、公务员有关纪律处分(监督)条例等规定与中心实际情况不符,未能真正执行,制度制订缺乏实际操作性及可行性。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已对中心“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完善,目前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局党组会讨论通过,进一步规范了医保中心的制度制订。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仍需提高问题。
(31)存在问题:2021年区委巡察组指出区医疗保障局政治理论学习存在薄弱环节,“第一议题”制度未能执行到位等问题。本次巡察发现区医疗保障局仍存在“第一议题”落实不到位、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细致等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已经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提高学习材料质量,增加交流研讨环节,促进学用结合,学习成果更加显著。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32)存在问题:2021年区委巡察组指出区医疗保障局存在抓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不够深入,没有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和总结分析等问题。本次巡察仍发现区医疗保障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仍不完善。
整改情况:该项已整改完成。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加强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严格执行每季度分析研判和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和班子述职重要内容,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深化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根基
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重要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工作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融入到每一项具体工作部署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推进后续整改,构建长效保障机制
1、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定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明确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的具体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得力。
2、开展 “回头看” 行动。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制定详细的“回头看” 计划,定期组织检查评估。通过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排查是否存在问题反弹、整改不彻底等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新问题,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3、建立长效机制。对于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制定阶段性目标和具体实施步骤,坚持长期抓、反复抓。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从制度层面入手,完善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三)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1、作风建设常抓不懈。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真抓实干、勇于担当的工作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成果转化推动发展。充分运用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将整改与医保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专业素养;以整改为契机,深化医保领域改革,完善医保政策体系,提升医保服务水平,推动我区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768-2299850;邮政信箱: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北段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211室湘桥区医保局;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xqqylbzj@163.com),也可向区委巡察办反映,电话:0768-2995618。
中共潮州市湘桥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