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7月1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区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把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的重要标尺,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提升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查找症结、剖析原因、落实整改,推动我局在党的制度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取得新突破。
(二)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形成科学合理的整改台账、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实行“销号式”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做到把整改落实与抓班子建设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实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实与抓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实与抓人社行政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问题整改成果结合运用到实际工作,促进工作全面提升,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对反馈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社领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将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对人社领域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人社相关政策纳入党组学习议题。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党日活动、宣讲会等形式,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二)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短板明显”问题
1.关于“技能人才层次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收集系统以外的获证人员信息,补充完善全区技能人才实名制台账;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行动,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鼓励培训机构主动做市场调查,摸清企业、重点群体等各个培训主体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根据市场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各自的培训业务。截至2024年12月,我区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为28172人次、其中高级工以上人数3065人次,占比为10.8%。
2.关于“技能型人才培养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运用对口帮扶协作机制,借助深圳优势资源强化培训工种、师资、资金等要素支持,加快湘桥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培育。推动企业、职业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培养高技能人才能力,加强用人主体、培养主体、评价主体协调配合,推动构建多方参与、协调推进。2024年市下达我区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次数、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次数、新增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次数分别为2800人次、1900人次、90人次,而我区分别有3108人次、1465人次、106人次取得上述证书,完成率分别为111%、162.8%、117.8%,均超额完成。
(三)关于“推进就业工作效果不理想”问题
整改情况:不定期走访区内企业了解用工需求,一企一策精准服务;深化湖南、贵州、云南等地劳务合作,更好地解决企业用工难题。持续搭建供求平台,2024年以来累计组织各类招聘会15场次,578家次企业提供29198个就业岗位,进场求职1469人,达成意向503人。持续开展职业指导进基层、进企业、进社区活动,2024年累计开展15场次;同时与韩山师范学院共建“就业e站”,提供求职招聘、职业指导一站式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深化“职要有你,湘扶商成”品牌,区政府网“供职求职”栏目截至目前共提供433家次企业13602个岗位,搭建云上平台,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寻找就业岗位。依托“就业在凤城”“就业驿站”等平台,持续开展进社区进村居活动,2024年开展线下活动11场次,以“移动招聘直通车”形式,走进60个村居到群众家门口摆摊设点,推进岗位匹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保用工促就业。
(四)关于“推进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就业见习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引导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发见习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确保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指标。督促各见习单位在见习人员期满后及时按规定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并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加快2024年就业见习补贴支出。2022年我区开发见习岗位229个,吸纳见习76人,完成市级布置180个岗位、60人任务指标;2023年开发见习岗位333个,吸纳见习84人,完成市级布置300个岗位、80人任务指标。2024年市未下达就业见习任务,我局继续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开发见习岗位348个,吸纳见习69人。截至目前,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共支出93.64万元,支出率93.64%,余下部分待见习期满单位申请后即可支出。
(五)关于“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和协同处置工作效果有落差”问题
整改情况:切实抓好《潮州市湘桥区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加强与镇街的协作,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实现劳资纠纷就地就近化解;加大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建项目单位的宣传教育、巡查及执法力度,通过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的案件信息,以达到警示的效果,着力降低劳动关系领域风险。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24日,湘桥区“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平台”线索同比减少32.67%。
(六)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1.关于“部门联动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潮州市湘桥区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人社局作为区治欠办牵头单位的作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用工管理,加大对建筑工地的检查、执法力度,以多种形式督促业主、总包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权益。
2.关于“欠薪问题线索多”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潮州市湘桥区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工作方案》,健全源头治理、动态监管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加强与镇街的协作,及时发现化解劳资纠纷;加大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建项目单位的巡查及执法力度,力求从源头消除劳资纠纷隐患,抑制欠薪问题线索上升势头。2025年1-3月,我局各类渠道总计接投诉、求助件合计737件,对比2024年同期减少8.22%。
3.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等级不高”问题
在2023年的农民工工资考核中,经与市人社局咨询,湘桥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评为A级,但因考核的整体整合,目前尚未发文。
4.关于“监督检查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截至2025年6月13日,我区在建工程项目共有31个,均已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通过潮州市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对各在建项目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控,将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落实情况和人工费用拨付情况纳入重点检查内容。
5.关于“整治措施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我局已牵头制定《潮州市湘桥区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工作方案》,针对各项欠薪可能性,我局采取不同的措施,例如针对“百千万工程”,我局采取了报送“治欠联络员”的方式,第一时间介入协调处理。
(七)依法处理劳动领域事故纠纷的水平还不高
整改情况: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全程监管和案卷质量的检查,规范办案流程,确保不再出现办结案件没有向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理告知书》等问题,提高办案质量。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接下来将进一步组织办案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专人跟踪案件进度,提高办案水平。
(八)劳动人事争议领域工作有待提升
1.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基础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2月5日已建立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急处置预案、已整合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员库,2024年11月4日已经组织调解员网上培训。
2.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履职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0月10日已发文调整仲裁委成员,2024年11月4日组织人员参加上级仲裁员培训。
(九)关于“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力度不够”问题
1.关于“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我局联合湘桥区公安分局、区文旅体局等部门共针对湘桥辖区内的娱乐场所、ktv等进行巡查42家次,在宏天广场等开展普法宣传3次,通过市人社局公众号进行以案释发宣传2次。
2.关于“非法使用童工和违规使用未成年工案件多发”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我局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和立案数对比2023年度均大幅减少。接下来,我局将持续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减少违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案件的发生。
3.关于“主动排查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我局积极开展巡查,加大排查力度,对发现使用童工线索坚决予以处理,接下来,我局将按潮公通〔2024〕60号关于印发全市歌舞娱乐场所、按摩服务场所联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部署主动开展娱乐场所清查行动。
(十)关于“服务企业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机制,由班子成员带队不定期走访企业,了解用工需求和发展状况,并针对重点用工企业,制定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同时由人社服务专员常态化对接企业,提供用工服务和指导,2024年我局人社专员累计跟进服务1256人次。更好地解决区域企业用工难题。2024年2月组织8家重点用工企业前往湖南张家界市永定区、桑植县跨域招工;2024年10月对接云南云县人社部门,促成云县人力资源机构和潮州中天城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持续输送劳动力来湘就业;2025年2月组织6家企业前往湖南邵阳市招工,深挖异地工源;打通线上人力资源通道,2024年累计向深圳、云南等地推送59家企业2855个岗位;同时不定期联合企业开展送温暖活动,加强务工人员关怀,助力保用工稳就业。建立企业微信工作联系群,目前共有超300家企业,便于及时了解企业招工诉求,并常态化转发宣传人社相关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企业便利度。
(十一)履行人社机关职责还存在差距
1.关于“机关业务学习氛围不浓”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开设“社保讲堂”22场,组织经办人员“练兵比武”知识竞赛。依托支部大会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的具体要求和处理规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业务学习。
2.关于“对调查研究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根据学习计划安排和分管线条任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每年撰写专题调研报告不少1篇。
3.关于“防范化解新就业形态领域矛盾纠纷能力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新业态劳动者的投诉,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处置。2024年1月28日已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已协同配合区法院建立诉前联调机制。2024年1月10日已设立区级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之后定期召开研讨会,推动案件诉前联调机制。
4.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公示不及时、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及时率均为100%,每季度在政府网站公布有关工资保证金的情况。就业促进方面,2024年我区共有7家单位申请人力资源许可,均有上“双公示”向社会公布。职业能力建设方面,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2024年职业技能提升专项使用情况。
5.关于“对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的监督检查还存在薄弱环节”。整改措施:制定《湘桥区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整改情况:制定《湘桥区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组织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台账查阅等方式对辖区内3家培训机构2023年-2025年培训台账进行抽查,尚未发现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
(十二)关于“落实‘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效果不明显”问题
1.关于“宣传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今年来通过电话联系、实时短信等形式开展创业补贴政策宣传超300家次。2024年7月联合西新街道、三利街物业管理处开展政策宣传,推出创业扶持大礼包,同时借助“就业在凤城”、“就业驿站”、韩师“就业e站”等公共服务平台不定期到镇街村居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2024年共支出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16人16万元。
2.关于“对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开展的创业培训次数少、人数少,缺乏针对性”问题
整改情况:因创业培训政策调整,目前我市仍未能开展创业培训。我区积极鼓励引导群众参加三项工程技能培训,2024年共开展“粤菜师傅”培训760人次、“南粤家政”4662人次、“农村电商”培训397人次,促进稳就业和增收致富。
(十三)关于“对工作谋划推进落实主动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与市局沟通对接,待上级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后,及时按规定拨付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和就业驿站资金。不定期走访各镇街,加大就业困难人员政策宣传发动力度,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与认定。在区财政部门库款紧张情况下,积极沟通协调,把重点项目、数额相对较小的就业创业补贴资金尽快督促拨付到位,逐步提高资金支出进度。鼓励支持有条件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母婴护理、居家服务、养老护理、医疗护理等家政服务项目技能培训。加强与上级部门业务联系,掌握市属单位例如市技校、市卫校等培训数据。2024年市下达我区南粤家政培训任务数2750人次、我区开展南粤家政培训4622人次、完成率达168.1%,居县区第一。
(十四)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
1.关于“制度未能及时更新”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巡察反馈问题修订《湘桥区人社局内部学习制度》《湘桥区人社局“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执行。严格按照《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制度》执行,厘清党组会、班子会界限。
2.关于“制度建设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湘桥区人社局内控业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执行。
3.关于“个别制度存在矛盾”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湘桥区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修订《湘桥区人社局“三重一大”报告制度》,确保对财务审批金额的规定一致。
(十五)关于“工作作风不够踏实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对所分管的工作进行全面把握,监督、指导和管理,避免出现工作作风问题。落实经办人员责任,将持续规范经办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服务,及时受理、核定、办结工伤保险各项业务,按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确保应报尽报;日常加强外部门数据的共享比对,及时回查,发现一起追回一起,全力维护基金安全。强化全体干部值班纪律意识,督促值班人员规范填写值班日记,及时对值班台账进行跟踪管理。
第二方面问题,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覆盖面,充分发挥资金保用工促就业积极作用。严格按有关程序,加快就业创业补贴受理、审核、审批等流程,并督促财政部门加快补贴资金发放,提高资金支出进度。就业促进方面,截至目前,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支出率96.28%。2024年湘桥区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贴(包含就业见习和就业驿站)支出率93.09%,支出率位列县区之首,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社会保险方面:已于2024年4月、11月分别支出部分资金用于社保历史影像化项目资金,后续还将继续积极与财政局沟通,争取早日完成影像化项目资金支出。
(二)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已落实报销差旅费并附差旅费审批资料及支出明细,2024年以来,我局已规范差旅费报销存在问题。没有出现为非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差旅费报销的情况。
2.关于“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要求根据《湘桥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1000元以上支出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2024年我局无出现违反该规定的情况。
3.关于“审批程序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落实对批量支付等大额银行手续费的支出审批的程序。
4.关于“凭证附件不齐”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我局已要求使用活动经费时需要提交相应的活动方案、费用明细等资料。
5.关于“出纳账簿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落实按照收支顺序登记出纳账簿。
(三)关于“公车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湘桥区人社局公车使用指引》,落实专人公务用车管理,在公务用车的使用中,用车人从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进行调度,向管理人申请用车及还车,并将加油相关票据进行录入。管理人做好公车维修、保养等票据录入工作。
(四)关于“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五)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1.关于“固定资产漏登记”问题
整改情况:资料柜、净水系统设备、音视频设备已列入我局固定资产。
2.关于“报废固定资产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作为主管部门,我局已加强对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报废程序的监督监管力度。2024年我局无出现违反该规定的情况。就业办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最新《潮州市湘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明确了资产报废的审批流程,确保以后固定资产报废每一步操作都符合规定。同时完善2021年5月报废固定资产相关资料的归集及存档。社保局组织相关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确保今后固定资产的报废规范进行。
3.关于“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不准确”
整改情况:组织财务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学习,严格按照要求准确核算固定资产科目。
(六)关于“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指导不到位”问题
1.关于“‘一把手’直接审批财务”问题
整改情况:从2024年10月开始调整职务分工,财务负责人由主任换成副主任。财务单据审批及数字财政系统权限同步变更。
第三方面问题,基层党组织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抓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履行还不到位”问题
1.关于“对抓好党建工作还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党组主体意识。通过召开党组会、工作部署会等形式,将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一并部署。压实局一、二支部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时向党总支汇报支部党建工作情况。
2.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还不够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党组主体意识。通过召开党组会、工作部署会等形式,将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一并部署。压实分管线条领导责任,定时向党组汇报区委部署的人社重点工作及人社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3.关于“未能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问题
整改情况:多次召开党组会、支部大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省、市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赌涉赌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严格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在重大节日、节点上,通过微信群发等方式对全体职工进行廉政提醒,常态化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观看廉政警示片、参观廉洁文化馆和红色基地、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律、守底线、改作风。社保局已制定《湘桥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活动管理办法》,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在“八小时以外”自律承诺书签名承诺;通过“三会一课”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
(二)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1.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执行党支部换届程序。围绕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组织局一二党支部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换届程序,党总支强化程序把关,确保党支部换届符合规定。
2.关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组织学习“第一议题”,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三)关于“党建工作不严肃不扎实”问题
1.关于“党支委会职能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将支部重要工作如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组织生活安排等问题列入支委会的议题中进行讨论,充分发扬民主,鼓励委员发表意见,确保支部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2.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
3.关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透彻”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织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总,在开展组织生活会上,一、二支部书记把关全流程。加强党员学习,明确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要求,增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规范性;结合实际情况,在党内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做好资料存档。
第四方面问题,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此次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按要求跟进整改进展情况和整理相关材料,做好存档工作。此次巡察,我局党组严格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在2025年3月25日的党组会议上讨论研究整改情况报告。并在报送过程中及时与区委第二巡察组沟通,及时查漏补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接下来,湘桥区人社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做到不松劲、不歇气、不停步,不仅着眼于当下“改好”,更放眼于长远“立强”,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将巡察整改成效巩固好、保持住,真正做到以整改强管理、促发展。
(一)压实整改责任,政治站位再提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直觉和行为直觉,切实推动巡察整改终端见效、常态长效。
(二)健全长效机制,内部管理再加强
运用系统思维和改革方法,坚持整改标准不变、措施力度不减,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深化制度建设,毫不松懈地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问题,切实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快速落地、目标尽早实现;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盯紧看牢,抓紧抓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提升工作质效,正风肃纪再加压
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抓好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功底,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电话:0768-2214024;邮政信箱: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大院内101区人社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czxqlbj@163.com)。也可径向区委巡察办反映,电话:0768-2995618。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