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司法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系列宣传活动
2026年7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六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参与度,近期湘桥区司法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一、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7月22日,湘桥区司法局组织新入矫社矫对象参加“知法守法·重塑新生”教育会暨“入矫第一课”教育活动,并邀请湘桥区检察院参加。
活动先组织社矫对象观看警示教育视频《被剥夺的自由》。随后由揭阳监狱延伸管教警察陈警官对社矫对象进行警示教育。现场安排1名假释的社矫对象上台讲述自己在监狱一天的生活,告诫没在监狱服刑过的社矫对象要珍惜矫正机会,自觉遵守社矫规定。社矫中心工作人员逐条解读明确扣分、训诫、警告甚至撤销缓刑、撤销假释、被收监执行的适用情形。
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邱垂滋向在场的社矫对象强调:法律的威严不容挑战,“非监禁”不等于“无约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必须认清自身的身份是一个社矫对象,严格遵守报告、外出审批、禁止令等规定,一旦违法监管规定,轻则训诫警告,重则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二、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
7月23日,湘桥区司法局邀请湘桥区人民检察院、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家属代表参加湘桥区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实地参观了社矫中心三区十九室的建设。工作人员按照入矫接收、日常监管、教育帮扶到解矫的全流程管理模式,逐个介绍了报到登记室、宣告室、训诫室、集中教育室等十九个功能室的运行情况。
参观结束后的座谈会上,家属积极发言,既有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真切认可,也满含对亲人顺利解矫的期盼。揭阳监狱延伸管教警察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真实案例,重点解读社区矫正的性质、目的以及在矫期间应遵守的权利义务。
区司法局副局长魏昱强调家属是社区矫正对象最亲近的人,也是他们顺利走出困境、回归正常生活最核心的支撑力量,家属的理解、包容和陪伴,是任何监管手段都无法替代的矫治力量,向在场家属提出三点要求:第一,希望家属当好“暖心陪伴者”。多给家人一点耐心和鼓励,少一点指责和埋怨;第二,希望家属当好“合规监督员”。平时多提醒他们按时报到、遵守外出请假等各项监管规定;第三,希望大家当好“沟通联络员”。
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邱垂滋就什么是社区矫正、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中的角色、为什么需要家属的支持三个方面做了交流发言,并向到场家属提了几点希望:多关心、多沟通;多监督、多提醒;多理解、多包容;遇到困难及时反映。
此次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以实地观摩架起沟通桥梁,以座谈交流凝聚多方共识,推动社区矫正执法全过程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下规范运行,破除家属群体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壁垒,进一步夯实了“司法主导、检察监督、家庭参与”的多元帮教格局。我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逐条梳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持续优化智慧监管、分类矫治、就业帮扶等核心工作,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为辖区基层社会治理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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