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七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
3月6日,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就本轮对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委党校、区二轻联社、潮州市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等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情况分别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副书记、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分别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并提出整改要求。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及时不深入;有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使命存在短板;有的推进“百千万工程”的责任担当不够;有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在履行监管职责方面存在差距;有的没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存在较大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等;有的对下属单位监管缺失,行政管理不到位。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从政治高度认识巡察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标本兼治,对账销号,坚持“点上改”“面上治”“长久立”相结合;要完善长效机制,提高整改质效,坚持抓整改与促发展同步发力,将落实巡察整改与推进我区“百千万工程”“双年行动”“三件大事”等关键目标任务紧密结合,以重点工作突破体现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质效明显提升。区委巡察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巡察反馈、整改督导、整改公开等相关工作机制,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要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的指导督导,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更加有力有效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理。
稿件来源:湘桥区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