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指引

2024-06-11 16:46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一、事项名称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

  二、修复条件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满6个月后,已经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改正统计违法行为且未再发生统计违法行为。

  三、申请材料

  (一)信用修复申请书。

  (二)统计守信承诺书。

  (三)履行法定义务、整改到位的相关材料(如罚款缴款证明、整改报告、一定时期内相关统计指标上报数的佐证材料等)。

  (四)国家统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申请窗口

  向作出认定的统计机构提出申请。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政策法规依据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35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