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湘桥区毕业生办事指南

2022-07-08 09:09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一、毕业生报到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22〕21号)要求,现取消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不需在现场或网上办理相关业务。

  二、毕业生档案

  (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各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进行管理。湘桥区人才管理办公室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后,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2)中专毕业生档案材料由湘桥区人才管理办公室接收、管理。

  档案接收:

  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方式:(1)邮政机要渠道转递;(2)EMS“高校毕业生档案专用”递寄;(3)毕业学校派专人递送。

  不接收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统一存放在潮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档案查询电话:0768-2139885。

  档案转出:

  携带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到潮州市湘桥区人才管理办公室办理调档手续。

  现场办理:毕业生携带调档函原件、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如由他人代办,则另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潮州市湘桥区人才管理办公室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政机要渠道转递档案。

  三、就业补贴政策

  (1)基层就业补贴。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或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参加社保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5000元给予补贴。

  (2)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资助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每年每月200元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超3年。该补贴与基层就业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3)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并吸纳一名以上劳动者稳定就业,可申请10000元一次性创业资助、每年最高4000元创业租金补贴和最高30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具体咨询电话:2101242。

  (4)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金额为实际社保缴费额的2/3,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咨询电话:2101242。

  四、党员关系

  广东省外毕业生党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凭《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簿、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等证件到区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广东省内毕业生可由党支部从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上转移组织关系,并持党籍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到转入镇(街道)报到,以便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党组织,并在指定的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湘桥区人才管理办公室

  地址: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电话:0768-2235008/2235009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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