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吉园门诊注销的公告

2022-08-31 09:19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对吉园门诊进行注销,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湘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31日

序号

机构名称

登记号

登记地址

负责人姓名

1

吉园门诊

PDY37311544512112D2112

潮州市凤新街道花园村景园路三直一横3号

谢雪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