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潮湘人社监字〔2022〕第12号)
被告知人:汕头市舞耀娱乐管理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
地址:潮州市湘桥区陈桥浮陇山凯琪大厦第五层自编507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02MAA4HC0A6H
法定代表人:廖国强 联系电话:185****7507
本单位于2022年11月8日对汕头市舞耀娱乐管理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在潮州市湘桥区陈桥浮陇山凯琪大厦第五层自编507室经营期间,拖欠韦梁贝、杨清春、钟丽珍、陈曼荧、陈汶颖、陈熳纯、陈晓婷等7名员工工资总额人民币16861元(详见附表)。以上事实有《投诉登记表》、《还款协商协议》、《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员工和廖国强微信聊天记录》、《汕头市舞耀娱乐管理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微信群聊记录》、《汕头市舞耀娱乐管理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企业招聘授权书》、《汕头市舞耀娱乐管理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网上招聘微信聊天记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理:责令你单位15日内支付韦梁贝、杨清春、钟丽珍、陈曼荧、陈汶颖、陈熳纯、陈晓婷等7名员工工资总额人民币16861元。
依照《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我局地址:潮州市新洋路536号 邮编: 521000
联系人:陈奕豪 谢礼天 联系电话: 2219565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汕头市舞耀娱乐管理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注册登记地址:潮州市湘桥区陈桥浮陇山凯琪大厦第五层自编507室;经营地址:潮州市湘桥区陈桥浮陇山凯琪大厦第五层自编507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02MAA4HC0A6H;法定代表人姓名:廖国强;身份证号码:350821********1256;联系电话: 185****7507)欠薪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潮湘人社监字〔2022〕第12号),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理:责令你单位15日内支付韦梁贝、杨清春、钟丽珍、陈曼荧、陈汶颖、陈熳纯、陈晓婷等7名员工工资总额人民币16861元。你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