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潮州市湘桥区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2023-04-06 17:12 稿件作者:湘桥区水务局 浏览量:-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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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保障水库大坝安全运行,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以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3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粤水运管函〔2023〕253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各有关镇、街落实和报送情况,现将2023年度我区17座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大坝安全责任人是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明确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等三个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尤其要重点落实水库大坝安全度汛责任,确保度汛安全。政府责任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监督领导责任,协调解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重大问题;主管部门责任人要承担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监管职责,指导督促管理单位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管理单位责任人对水库的安全与管护工作负直接责任。
若本次通知的责任人工作岗位有变动的,应及时作出调整,确保工作不留空档,继任同志即为相关责任人,相关街道(镇)要及时向区水务局报送责任人变动情况。
潮州市湘桥区水务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