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区自然资源局开展巡察工作
4月18日,湘桥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自然资源局动员会议召开。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苏春权就此次巡察工作作动员讲话,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映臣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上,苏春权组长宣布本次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方式、要求。他指出,本次巡察将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开展监督检查。他强调,区委巡察组将坚持与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同题共答,为“政治体检”把好脉、开好方,共同完成区委交付的政治任务。区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采取积极措施,认真配合巡察监督,借助巡察监督破解自身存在问题。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映臣代表局党组对巡察组进驻我局开展巡察工作作表态发言。一是端正态度,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二是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保障巡察监督顺利开展。三是认真整改,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从2023年4月18日至6月下旬,对湘桥区自然资源局开展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潮州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和《湘桥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区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区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处理。巡察期间,区委第二巡察组设专门联系电话:17728681972(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湘桥区党政办公大楼9楼区纪委办公室(910室)转区委第二巡察组,邮编:521000,邮寄信封请标注“潮州市湘桥区委第二巡察组收”。
区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组组长陈伟嘉、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