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笔架山潮州窑遗址文化旅游项目)的公告

2023-05-12 16:08  稿件作者:湘桥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我局组织编制的关于湘桥区桥东街道笔架山潮州窑遗址文化旅游项目的《潮州市湘桥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4451002023004)》经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更好的实现对笔架山潮州窑遗址进行保护、管理、考古、研究和利用,并助力潮州市打造“文化名片”和“文化旅游门户”,拟在我区桥东街道建设笔架山潮州窑遗址文化旅游项目。根据《潮州市湘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规划》),项目范围内共有3.2573公顷不属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与《规划》不相符。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1166号)以及《关于共同推进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的函》(潮自然资空规〔2021118号)等文件要求,笔架山潮州窑遗址文化旅游项目符合文件规定的情形。现已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编制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以解决项目用地问题。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位于潮州市湘桥区桥东街道东兴社区、桥东社区,地块总面积为3.2573公顷,共涉及2个地块。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3.2122公顷和建设用地0.0451公顷;原规划地类为农用3.1520公顷、建设用地0.1053公顷;原土地用途区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原建设用地管制区为限制建设区。规模落实后期末规划地类、土地利用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分别调整为城镇用地、城镇建设用地区和允许建设区。

  落实地块不占用《规划》划定的禁止建设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水源保护区核心区、蓄滞洪区等相关区域;涉及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项目单位将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使用潮州市本级预支规模3.2573公顷。使用后,湘桥区规划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建设用地均增加3.2573公顷。

  2.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规模落实后湘桥区的耕地保有量面积和指标均保持不变。

  3.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模落实后湘桥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指标均保持不变。

  附件:

  1.湘桥区桥东街道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

  2.湘桥区桥东街道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

  潮州市湘桥区自然资源局

  202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