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潮湘人社监字〔2023〕第11号)
2023-07-07 14:36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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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单位名称:潮州市湘桥区桂歆运输服务部
住址: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仙田一村陇上园食水堀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5102MA53YQFU6Y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丁桂歆
身份证号码:440520********5619 联系电话:135****7305
住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仙田一村陇上园食水堀区****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潮州市湘桥区桂歆运输服务部拖欠冉勇自2021年6月至2022年4月工资合计人民币16393元。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3年7月13日16时前到我局湘桥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536号
联系人:苏浩淼 李烨
联系电话:0768-2219565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