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2023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遴选公告

2023-08-04 15:59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根据工作安排,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拟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潮州市湘桥区2023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工作,现将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潮州市湘桥区2023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三、项目预算:20万元

      四、项目内容: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根据《关于印发〈潮州市2023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潮农函〔2023〕6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据潮州市湘桥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成果(安全利用类耕地1972.47亩,严格管制类耕地0亩),制定实施方案,对湘桥区全区受污染耕地开展种植现状调查、落实安全利用措施、水稻种植区区域治理、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等工作,确保2023年底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到位100%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的目标。

      五、选取办法:择优选取

      六、项目验收:服务机构按要求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向项目业主提交完整规范的工作台账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区域种植状况或利用现状照片、安全利用区域排查登记表、现场采样记录表、采样照片、安全利用措施工作台账),由业主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

      七、申报机构资质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根据国家保密、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涉密资料数据存放设施与条件,能确保成果及相关数据的安全。

      (二)资料要求

      1.申请书;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

      5.根据国家保密、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涉密资料数据存放设施与条件,能确保成果及相关数据的安全;(提供承诺函)

      6.同类项目相关业绩经验;

      7.项目负责人及本项目其他技术人员的资质和经验;

      8.项目实施预算表。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服务任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将以上申报材料于2023年8月9日前邮寄到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参加遴选。

      邮寄地址:潮州市新洋路北湘桥区政府大院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68-2219239

潮州市湘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