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潮湘人社监字〔2023〕第12号)
被告知人:融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13楼02室(自主申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0547874942
法定代表人:施忠校 联系电话:0757-86****89
本单位于2023年7月5日对融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在承揽潮州市湘桥区金塘路碧桂园翰林府工程项目期间,拖欠张雄飞自2022年1月至2022年2月工资合计人民币22500元。
以上事实有《投诉登记表》《调查询问笔录》《银行个人明细对帐单》《考勤表及工资结算单》《工资付清承诺书》、融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潮州湘桥金塘路碧桂园二期项目部对拖欠张雄飞自2021年4月至2022年2月工资合计人民币62500元确认的工资结算单等证据证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理:责令你单位15日内支付张雄飞自2022年1月至2022年2月工资合计人民币22500元。
依照《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知人如对该行政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我局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536号 邮编:521000
联系人:谢礼天 苏浩淼 联系电话:0768-2219565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0日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融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注册登记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13楼02室(自主申报);工程项目地址:潮州市湘桥区金塘路碧桂园翰林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0547874942;法定代表人姓名:施忠校;联系电话:0757-86****89)欠薪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潮湘人社监字〔2023〕第12号),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理:责令你单位15日内支付张雄飞自2022年1月至2022年2月工资合计人民币22500元。你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