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潮州市韩东新城防洪综合整治一期(续建)工程等项目)的公告

2023-09-13 09:49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我局组织编制的关于潮州市韩东新城防洪综合整治一期(续建)工程等项目的《潮州市湘桥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4451002023009)》经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完善韩东新城居住生活休闲空间,加快防洪工程和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及城市景观建设,加强土地宏观调控,进一步整合土地资源,促进集约节约用地,盘活存量土地以及规范节约殡葬用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拟在湘桥区磷溪镇建设潮州市韩东新城防洪综合整治一期(续建)工程、市统征用地和仙田一村骨灰堂。根据《潮州市湘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规划》),项目范围内共有4.8588公顷不属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与《规划》不相符。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1166号)以及《关于共同推进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的函》(潮自然资空规〔2021118号)等文件要求,潮州市韩东新城防洪综合整治一期(续建)工程、潮州市统征用地、仙田一村骨灰堂等项目符合文件规定的情形。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编制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以解决项目用地问题。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位于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窑美村、埔涵村、田心村、仙田一村,地块总面积为4.8588公顷,共涉及9个地块。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4032公顷、建设用地3.0905公顷和未利用地0.3651公顷;原规划地类为农用地0.2346公顷、建设用地4.6242公顷;原土地利用用途分区为基本农田保护区0.0044公顷(项目涉及《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已在湘桥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进行衔接,且该划定成果已启用,落实地块不涉及且不影响最新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0.1538公顷、林业用地区0.0764公顷和其他用地区4.6242公顷;原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为允许建设区2.8187公顷和限制建设区2.0401公顷。规模落实后期末规划地类、土地利用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分别调整为城镇用地和农村居民点、城镇建设用地区和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及允许建设区。

  落实地块不占用《规划》划定的禁止建设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水源保护区核心区、蓄滞洪区等相关区域;涉及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项目单位将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使用潮州市2021年度预支规模4.8588公顷。使用后,湘桥区规划建设用地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4.8588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4.7780公顷。

  2.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拟占用现状耕地面积0.2475公顷,占用耕地将由区耕地储备指标或易地购买指标等方式解决,以确保湘桥区耕地保护目标的落实。规模落实后湘桥区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保持不变。

  3.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涉及《规划》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0.0044公顷,已与湘桥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相衔接,且该划定成果已于20221014日正式启用(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规模落实后,不影响湘桥区最新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指标。


  潮州市湘桥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