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区2023年度水利工程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区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潮府办函〔2018〕121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责任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水监督〔2019〕3号),将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切实落实到位,规范工程建设管理,高效推进工程建设。现就我区开展2023年度水利工程监督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区各在建的水利工程项目。
二、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至12月,现场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履约监督检查及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和台账;
(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
(三)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检查;
(五)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
(六)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及其检测活动管理;
(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四、检查方式:
2023年度水利工程监督检查计划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形式。
(一)对辖区在建的水利工程项目全覆盖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二)2021年1月以来发布招标公告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项目监督抽查,对所监管的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比例每次不低于20%。
(三)对所监管的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覆盖检查。
潮州市湘桥区水务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