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潮湘人社监字〔2023〕第44号)
被告知人:广东乐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桥东街道东山路中段北侧17号综合楼4146室
办公地址: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永安路陈桥十七米与电信路交汇处万德商厦综合楼3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02MA58BYPW7Q
法定代表人:蔡小燕 联系电话:132****8709
本单位于2023年10月16日对广东乐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立案调查。经调查,广东乐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在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永安路陈桥十七米与电信路交汇处万德商厦综合楼3楼经营期间,拖欠蔡坤煌、郭晓畅、谢斯哲、陈梓博、陈佳曼自2023年1月至2023年2月工资合计17737元。以上事实有《投诉登记表》、《微信聊天工资相关记录》、《银行转账流水》、《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理:责令广东乐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15日内支付蔡坤煌、郭晓畅、谢斯哲、陈梓博、陈佳曼自2023年1月至2023年2月工资合计17737元。
依照《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我局地址:潮州市新洋路536号 邮编: 521000
联系人:李烨 陈醒 联系电话: 2219565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广东乐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注册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桥东街道东山路中段北侧17号综合楼4146室;办公地址: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永安路陈桥十七米与电信路交汇处万德商厦综合楼3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02MA58BYPW7Q;法定代表人:蔡小燕;联系电话:132****8709)欠薪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潮湘人社监字〔2023〕第44号),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理:责令广东乐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15日内支付蔡坤煌、郭晓畅、谢斯哲、陈梓博、陈佳曼自2023年1月至2023年2月工资合计17737元。你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