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区自然资源局在湘桥区委、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建立健全机制制度、强化监管等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意识逐步提高,各项内、外部监督制度、执法责任制度以及政务公开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取得了初步成效。现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潮州市湘桥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推动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带头作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坚持学以致用,以学促干,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切实把学习成效体现到落实制造业当家、“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湘桥生态建设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践中。2023年以来,共组织“第一议题”学习2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发展方式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制定了《湘桥区自然资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将《清单》中各项任务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责任股室,常抓工作进展,确保推进落实到位,实现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健全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主持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对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督促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班子成员年终述职报告内容。
(三)贯彻落实我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情况
1.加强学习、强化培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推动领导班子学法用法普法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修订《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创新开展“我的业务我来讲”集中业务培训,每月举办两期,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水平和执法水平。
2.转变职能、规范行为,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水平
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出台了《湘桥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对建设项目实施规划许可豁免,极大简化审批环节,推动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牵头制定了《潮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规划要求》,破解增设电梯中有关通风、采光、通行的难点、堵点,两年来共审查同意增设电梯方案248宗,惠及群众约3400户。为破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草拟了《关于增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和地面停车泊位的规划指引》,进一步引导机械式停车设施设置,并通过简化手续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建设。今年在原有办事指南基础上,推出便民新举措,将办事指南制作成二维码,群众只需用手机扫码,就可快速、准确地获取对应事项的《办事指南》,避免了对办事流程了解不清楚、不准确等问题,大大提升了群众办事效率。今年来,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79宗,已办结76宗。
3.完善制度、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1)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我局先后制定并通过了局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19份,汇总编制了《湘桥区自然资源局制度汇编》,使依法履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制订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审,有错必纠”。
(3)积极促进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实施局党组会议、局务会等制度,完善重大重要决策程序。二是完善内部会审制度,将各类建设用地报批、工程规划和重大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处理等事项纳入会审范围,有效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今年来,共召开局会审会18次。三是推进自然资源政务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将自然资源工作业务中需要公开的内容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今年来接收依申请信息公开14宗,依职权主动信息公开166宗。
4.权责统一、狠抓执法,提升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权威高效
(1)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抓案件办理质量,认真组织做好案卷评比各项工作。
(2)配合区司法局做好第二批行政执法权下放镇街工作,做好“传、帮、带”工作,确保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2023年共组织全区自然资源执法培训班6场次,向各镇街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建立了镇街到区局手把手跟班学习交流制度,对全区各镇街跟班学习全覆盖。
(3)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领行政执法证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目前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共25名,2023年新领执法证人员2名。
(4)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我局积极推进卫片执法整改工作,制定《湘桥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暨巡查责任制实施方案》,推动建立以村镇为单位的网格化巡查责任制,从源头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全面推进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制定《潮州市湘桥区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违法用地执法机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行为。2023年以来全区共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49宗,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3宗;共处罚款681.43万元。
(5)全方位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选聘法律顾问,充实智囊团;在行政管理重大决策过程中,落实法律顾问事前咨询、事中审查、事后监督作用,充分借力,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今年来,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9份。
5.多措并举,做实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
在普法活动中,我局注重宣传形式与宣传内容的统一,灵活运用各种传统的和现代的普法教育方式,极大地增强了普法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1)丰富载体,常态化开展普法。通过电视台、新媒体及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播放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打击违法用地行为。设置户外大型广告牌、林区宣传栏宣传推行林长制、森林资源保护。通过“乡村大喇叭”将耕地保护、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法治宣传标语在全区各村、社区定时播放,让自然资源领域的普法宣传深入基层。
(2)紧扣关键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宣传节点,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的主题普法活动,提升全社会依法保护、节约利用资源意识,扩大自然资源政策法规的普及度和知晓度。今年6月25日,在磷溪镇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主题宣传活动,全链条对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生物防治、林地林木保护、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打击违法用地、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不动产确权登记等进行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30余次。现场还举办讲座,向各镇、街道及村居工作人员对卫片执法政策进行解读,提高群众依法使用土地的意识。活动还邀请专家围绕地质灾害防治和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等外来入侵物种防控进行专题培训。
(3)今年开展的湘桥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在实地考察和评议团评分两个环节,我局均取得最高分成绩。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实施依法行政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之处,有待今后进一步完善: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深度还不够。抓法制建设力度还不够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方式单一,普法工作未能全面铺开。
(三)部分执法人员还习惯于传统纸质办案模式,运用“粤执法”平台的办案率有待提升。
(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深化。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等方面还有所欠缺。执法场所、设备配置方面比较落后,执法全过程留痕仅采用文字、拍照等方式记录。
三、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新一年,湘桥区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使普法工作常态化开展。制定新一年《湘桥区自然资源法治教育宣传方案》,重点围绕国土空间规划、加强耕地保护、打击违法用地等工作。继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普法形式,利用新媒体等创新主题宣传形式加强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推进普法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进一步提升“粤执法”平台的运用。加强组织培训,继续邀请“粤执法”平台工程师对局执法人员进行面对面培训,使执法人员熟悉平台的操作流程,力争无纸质化率达到百分之百,提升行政执法网络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照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逐一整改和改进,确保“三项制度”的规范执行。加强推动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和法制审查建设,提升文明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组织联络和检查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提升行政监督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水平。加强教育培训的统筹谋划,有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自然资源系统干部队伍参加法律法规培训,特别是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执法实务的专项培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提高依法履职和依法行政能力。
湘桥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