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潮湘人社监字〔2024〕第05号)

2024-03-05 15:18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 】    分享到:

  被处理单位:潮州市益科卫浴科技有限公司

  住址: 潮州市湘桥区开发区二期振兴路16号D幢厂房6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02MAC5M5146C

  法定代表人:林少贞               联系电话:185****5999

  案由:拖欠工资                                                                       

  认定的事实:你单位在潮州市湘桥区开发区二期振兴路16号D幢厂房6楼经营期间,拖欠员工苏肖锐、张兴奇、宋理平、滕旺、朱金才等5人自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工资合计人民币44735.25元。以上事实有投诉登记表、微信聊天工资相关记录、银行转账流水、调查询问笔录、工资单等证据证实。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等的规定。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局给予下列行政处理:责令潮州市益科卫浴科技有限公司15日内支付苏肖锐、张兴奇、宋理平、滕旺、朱金才自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工资合计人民币44735.25元。你单位应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完毕。

  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局地址:潮州市新洋路536号   邮编: 521011          

  联系人:谢礼天 李烨      电话: 0768-2219565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5日



附:潮州市益科卫浴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明细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银行账号

工资数额(元)

1

苏肖锐

445121********2675

622848*********3377

5024

2

张兴奇

421381********3215

621225*********8894

11661

3

宋理平

360730********1154

623052*********4670

滕旺代收)

7419.5

4

滕旺

362131********0332

623052*********4670

7419.5

5

朱金才

350628********0553

621226*********1954

13211.25

合计

44735.25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潮州市益科卫浴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注册登记地址:潮州市湘桥区开发区二期振兴路16号D幢厂房6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102MAC5M5146C;法定代表人:林少贞;联系电话:185****5999)欠薪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潮湘人社监字〔2024〕第05号),作出如下行政处理:责令潮州市益科卫浴科技有限公司15日内支付苏肖锐、张兴奇、宋理平、滕旺、朱金才自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工资合计人民币44735.25元。你单位应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完毕。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