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潮湘人社监字〔2024〕第17号)
2024-05-07 14:55 稿件作者: 浏览量:-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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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单位名称:潮州市湘桥区王明宇饮品店(个体工商户)
住址:潮州市湘桥区西新街道新桥路153号沿路首层保卫房西侧第六间门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5102MADE9KLE52 法定代表人:王明亮
身份证号码:412702********4537 联系电话:137****1999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潮州市湘桥区王明宇饮品店(个体工商户)在潮州市湘桥区西新街道新桥路153号沿路首层保卫房西侧第六间门市经营期间,拖欠陈思涵自2024年4月5日至2024年4月21日工资合计人民币1983元。
我局于2024年4月24日通过邮寄寄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等文书,你单位逾期无配合调查。于2024年4月30日通过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通知书》,你单位逾期无配合调查。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通知你于2024年5月13日10时前到我局湘桥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536号
联系人:丁杰炜 陈奕豪 联系电话:0768-2219565
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